2016年12月20日,丽水市清远县松原街南门村77岁老人蓝凯庆因病去世。他的家人在他死前按照他的意愿捐献了他的身体和角膜。蓝凯青是清远第一位遗体捐献者。
蓝凯清成为清远第一位遗体捐献者
半个月过去了,蓝凯晴的妻子姚金云依然无法掩饰自己的悲痛。忆及妻子,蓝凯晴的妻子姚金云说:“生而为人,去了就能做好事。他觉得这东西很光荣。”
蓝凯庆的长子蓝亮告诉记者,他的父亲在他四五年前去世后有意愿捐出他的遗体。老人在电视上看到捐献身体、器官、角膜的报道,于是向孩子做了陈述,死后也捐献了自己的身体。
蓝凯晴的妻子姚金云
“父亲,他觉得他死后可以用没用的尸体救很多人,他觉得很有价值,很有意义。”蓝亮说,他父亲当时表达了自己的立场,要求家人跟随他的想法。
2016年12月20日,蓝凯清突发脑出血去世。由于他们的生命垂危,他们的孩子想起了多年前老人的委托,于是医院和清远县红十字会联系了温州医科大学,兰开青的尸体也在当晚移交给了温州医科大学。
蓝亮回忆说,温州医科大学为父亲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会,他深受感动。他还当场与温州医科大学签订了自愿捐赠书。
浙江省遗体捐献交接表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为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高尚人格的体现,是对自己、对社会、甚至对自然的科学态度和价值观。
浙江省红十字会向蓝凯庆老人颁发荣誉证书
目前,清远县红十字会已登记5名志愿者捐献器官和组织。蓝凯青是清远市第一位遗体捐献者,第二位角膜捐献者。蓝凯青遗体将用于医学教学和培养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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