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11月26日消息,据该报报道,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丁站相关人员涉嫌侵犯著作权一案。在D站运营过程中,被告文博特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站向公众传播了上海童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腾讯电脑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权许可的作品6000余套,并通过网站发布营利性广告。2020年6月4日、5日,公安机关先后逮捕被告人温博特、郑东杰、林星、黄婷,四人到庭后均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温伯特因侵犯著作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三年内禁止从事互联网视频网站职业。其余三名被告均被判缓刑。
11月26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D站相关人员涉嫌侵犯著作权一案。最终,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文某某因侵犯著作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三年内禁止从事互联网视频网站职业。其余三名被告均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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