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1966-),男,安徽合肥人,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历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衡水大学特聘教授。
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建立开创了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的新格局,由此带来的君臣关系的新变化成为社会各阶层关注的焦点。董仲舒在这个问题上做了比较全面的阐述。在君臣地位问题上,董仲舒既继承了儒家传统的“顺道而不从君”的思想,又主张君主在天人感应下的“励行之道”以维护天命,并进一步将君臣关系确定为永恒的原则。董仲舒的观点在君臣相互对待中,在差异和等级之间进行妥协。在君臣问题上,董仲舒立足于儒家,吸收了法家和黄老学说的思想营养,提出了符合时代发展的政治统治模式。
关键词:董仲舒;秦汉;君臣关系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重大项目(16JJD720004)
秦汉时期,建立了统一的君主专制制度,打破了古代和三代的宗法制度,引起了社会政治结构的巨大变化。社会政治结构经历了从君子小人到君王臣民,再从君王臣民到君王大臣百姓的划分。社会政治格局的变化带来了君臣关系的新变化。如何构建符合时代发展的君臣关系新范式,成为秦汉时期所有基层关注的焦点。西汉大儒董仲舒总结了先秦秦汉时期的历史经验和各种政治力量和政治理论的共同智慧,根据儒家经典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建立了适合新的社会政治格局的君臣关系新范式,解决了现实中提出的问题,为“独尊儒术”和汉朝的长治久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君臣地位确定论,即“天不变,道不变”
秦朝的建立,标志着统治中国800年的周朝彻底覆灭。周天子由君主变为大臣,秦国君主由诸侯变为君主。秦以后兴盛的汉朝在这个问题上更加突出。汉武帝刘邦以布衣称帝,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如何看待君臣地位的变化,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是汉朝统治阶级应该解决的问题。秦的统治者秦始皇和秦二世还沉浸在自己一系列世代的自信中,而汉朝的统治者通过秦汉之际的社会变迁在这个问题上变得谨慎得多。
韩晶在位时,儒家学者袁家胜与黄老学者黄生就君臣地位的易变性和不变性展开了争论:“黄生说:‘唐舞不受命,但他也是个懦夫。’袁家生曰:‘不可,夫若叛虐,天下之心归唐舞,唐舞与天下之心治叛民,而叛民不归唐舞。唐舞别无选择,只能站出来。为什么不被点?”黄生说:‘皇冠虽然尴尬,但必须加到第一;虽然鞋子是新的,但一定是关于脚的。什么,上下分也。今天,桀桀虽然迷了路,但还在王者之上;虽然唐舞是神圣的,他的臣下也是。如果丈夫的主人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臣下就没有理由尊敬天子。反而会因为他的过犯而惩罚他。反而他会站出来反对南方,何乐而不为?”袁家生曰:‘必如其言,即天子代表秦之位,非恶乎?所以翟晶说:‘吃肉不吃马肝不是因为不知道味道;学者们无言以对,唐舞被命令,不要受苦。“那就去吧。是后学者莫·甘明奉命杀人。[1]3122-3123根据以上材料我们可以分析君臣地位是否发生变化。君臣地位有所改变是历史事实,但儒家学者袁家胜认为从价值观上讲应该如此,而黄生认为不应该如此。我们可以把他们的观点融入到秦汉的社会政治现实中。黄生认为君主和大臣的地位永远不应该改变。他的弱点在于无法确立秦始皇和汉高祖统治的合法性,他的长处在于最有效的展示了当前君主的地位;袁家生认为君臣地位在君主无路的情况下是可以改变的。他的弱点在于没有巩固君主的地位,他的长处在于有效地论证了汉朝统治的合法性。
君臣地位在变,这是先秦秦汉史揭示的事实,但这一事实所包含的真相却令统治者深感不安。如果承认君臣地位可以改变,那么就必须承认现在的君主将来会成为大臣,我们自己的统治迟早会被破坏。如果不承认君臣地位是可以改变的,这不符合历史事实,而且通过改变旧有的君臣关系使自己失去合法性,这就是统治者面前的两难推理。对于统治者来说,黄生和袁家胜的观点各有利弊。司马迁说“后来的学者莫甘明被下令释放凶手”,这只是韩晶皇帝权宜之计下的暂时效果。事实上,如何有效地论证汉朝的合法性,有效地巩固现在的帝制地位,成了当时和后来各派学者,尤其是儒生十分关注并试图解决的问题。在儒家学者看来,君臣地位的变化不仅是历史事实,也有其价值合法性。先秦时期孟子说“闻丧偶,不知杀君”,荀子则从“道高于君”的立场高度认可唐吴革命。汉代儒生仍然坚持这一立场,肯定君臣地位的多变,但在此基础上,如何为汉家的不变性进行论证?这是理论上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历史上,君臣地位是多变的,不仅在商汤和吴州,在秦皇和高涵也是如此。我们能不能改变过去,未来不变,让汉家永不变色?而你需要付出怎样的努力才能在未来实现同样的目标?可以说,这不仅是儒家学者思考的问题,也是统治者关注的问题。汉武帝,才华横溢,登基之初问天下,其中向大学者董仲舒提出三个问题,称为“天人三策”。这三个问题的中心问题都涉及到君臣关系。在他的“第一策”中,他问:“我得了无上的美德,我因贫穷而死,但我忽略了它,我在我大的时候保持体重。是因为晚上不想开心。.....圣王不在了,钟鼓和管弦的声音没有消退,大道稀少。灵异几乎是叛逆之旅,王道不好。500年来,夫君守文王与当涂百姓,但想用戴仪为王第一法者甚为盛行。然而犹大人却不能反对,天天被臣仆所灭,直到来到下一个王面前,就止住了。他们失去团结是因为他们的操还是悖论?固天道不可逆转,反而会被推至大衰再歇乎?吴虎!谁做屑,久怀不眠之夜,侍奉古法,不肯相助?三代受命,福安在?灾害变化的原因是什么?”[2]2495-2496汉武帝的意思是想把汉家永远传下去,但在历史上,改朝换代是有其“宿命”的。他怎么能让汉家的“命运”永恒?其实这就是如何让汉朝的君主地位永久化,实现君臣的真正地位永远不变。
针对汉武帝提出的如何让汉朝王位永久化的问题,董仲舒通过讲解儒家经典《春秋》来回答。他说:“把过去生活中所做的事情看作是观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事情是可怕的。国家会迷失方向,但天是第一个被任务报灾的,但我不知道如何自省,我害怕被陌生人报灾,但我仍然不知道如何改变,我受伤了,甚至失败了。为了看到天心之仁,你要阻止它的混乱。既然那些不在大死世界的人,上天要扶持,要安全,事在人为强。”[2]2498董仲舒肯定了地球上皇帝的权力和地位来源于“天命”,但他认为天道爱民、爱王。只要人民和国王“大力鼓励处事方式”,实行儒家礼仪和音乐教育,他们就能得到上帝的祝福。另一方面,如果国王失败了,上帝会放弃灾难,惩罚和警告他们。只有没有办法的国王才会被上帝剥夺命运。这就是答案。
在对策上,董仲舒主要谈君臣地位不变,而在其他地方,则谈君臣地位的变化,积极回应汉武帝时期袁家胜与黄生的争论。他说:“生在天上的人不是为王,是为民。所以,若其德足以慰民,则天赐之;那些邪恶到伤害人民的人将被天堂带走。.....所以泰山之上,禅之下,有夷王七十二人,德尧舜。国王给予的和削减的是他拿走的。如今,只凭伐桀和周与唐、吴是委屈,便有七十二王伐太。要说把七十二王当第一步不公平?所以夏天没有办法,只有阴、周、秦、汉。没有办法砍,这是理所当然的。从来都不是很久。你愿意去汤和武术吗?若夫非唐、武陟,则不伐秦之周,伐秦,不知其理,不知其礼。礼,子为父隐恶。在今天,如果你相信不公正,那就应该是国家的禁忌,应该像谗言一样吗?这个所谓的俗话说的好。你也,掌来也,使与禁也。今颉利、周使天下不得,禁天下不可止,安于天下可臣!如果不能成为天下,汤和武功算什么?”[3]498-500董仲舒坚持儒家“道高于君”的思想,肯定了商汤、吴州讨伐夏杰、鄞州的合理性。这个论述回答了君臣地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变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董仲舒所谓有道,不仅是统治者个人行为的问题,更是统治者是否有执政能力,能否“令行禁止”的问题,揭示了皇权的本质,与后世儒家过分推崇的道德理想主义大相径庭,表现出一种现实主义精神。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董仲舒关于君臣地位的变化和不变的观点是比较全面的。一方面,他站在儒家以人为本的立场上,承认无道之君是可以易位的,这是对孟子、荀子等先秦儒家相关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另一方面,他通过天人感应理论,宣扬君主可以通过行走和修道来实现君臣地位的永恒固定,实现君臣地位的不变。而且,董仲舒在君臣地位问题上也做出了思想上的推进,即从具体的人和事中跳出君臣地位问题,把君臣地位作为普遍的形式规则,即君臣作为具体人物的地位是可以改变的,但君臣作为抽象真理的地位是永恒的。所谓“天不变,道也不变”。在讨论朝代更替时,他说:“现在所谓的新国王必须改革。所以王者有改制之名,没有轻松之道。”[3]29可以说,董仲舒在君臣地位问题上的主要贡献在于,从理物分离的角度为君臣地位不变论提供了理论证明,将这一问题逐步从现实的历史语境中分离出来,在更高的层面上达到维护儒家道德,最大限度肯定君臣地位的目的,不仅是“为汉家立法”,也是“为万世立法”。
二、从差到秩,“君为臣”论
秦朝建立之前,从古代到春秋战国的社会政治格局的核心是宗法制度,在社会政治结构上表现为君子和小人两个阶级。绅士是统治阶级,从国王到王子,孙子,甚至各种贵族成员。他们形成了不同的有血缘关系的宗法组织,他们之间有区别,但不是根本的等级差别,一般都是差别。反派是统治阶级。他们也通过血缘关系形成不同的宗法组织,两者之间有区别,但总体上也是不同的,融合的。先秦时期君臣关系受制于传统宗法制度和民族分离,呈现出不同而非等级的关系。孔子在回答鲁·关于君臣关系的评论时说:“贵使谦恭,臣忠。”[4]孟子在正确回答齐宣王时对此作了更精彩、更细致的发挥:“若以臣为手足,则臣以君为心;如果你把我当狗和马,那我就把你当中国人;如果君主视大臣如草芥,那么大臣就视君主为报复。”[5]孔子、孟子等先秦儒家关于君臣关系的理论,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格局下君子阶层的共识。
春秋战国数百年历史变迁的核心是宗法制度的解体,秦朝的建立就是这种趋势发展的结果。秦始皇统一中国时,不仅消灭了所有的诸侯国,而且把前君子和小人的社会政治结构中的政治主权所有者的绅士阶层全部纳入臣民行列,形成了新的君臣二元结构。这种君臣关系与先秦时期宗法制度下的君臣关系大相径庭,可以概括为两者之间的区别关系,汉朝建立后,由于反秦和刘邦以布为帝,秦朝建立的君臣关系无法有效实施。一方面,那些来自旧贵族的大臣很难接受新型的君臣关系。比如齐王田恒战败时,宁愿自杀也不愿当汉臣。魏国皇室出身的魏宝,在解释自己反叛刘汉的原因时说:“人生如眨眼。今汉王慢辱,骂王侯将相如骂奴。我不忍心再见到他们。”[1]2590魏宝的话很明确,他认同的是“上下礼仪”的君臣关系,但不接受秦始皇、汉高祖这样的专制君主。另一方面,那些跟随刘邦征服世界的布衣将领与刘邦保持着简单平等的关系,他们也很难接受严格的君臣关系。
西汉初年的士人和政客对秦汉建立后确立的君臣关系,以及古代三代宗法制下的君臣关系,态度各异。经历过秦汉的大文人孙同叔叔,支持尊君、尊臣、自卑的新关系。他向刘邦建议,把古代的礼与秦朝盛行的制度结合起来,为汉朝制定礼,以规范群臣的行为,维护皇帝的至高无上。孙同叔叔的建议得到了刘邦的同意。孙同叔叔做的仪式里有李芹,特别注重尊君重臣的等级制度。长安长乐宫建成后,朝廷会举行庆典,孙同叔叔会用他制定的礼仪指导庆典,使朝廷礼仪井然有序。类似舒孙同的观点,还有贾谊、晁错等人。但与蜀、等人不同的是,西汉前期分封制下的诸侯们往往主张他们之间的区别与融合关系。比如淮南王刘安的《淮南鸿烈》,主张无为而治,反对皇室内部严格的尊卑关系。西汉初年,“清静”、“黄老学”的盛行,也反映了分封制对政治统治方式和君臣关系的现实影响。
西汉初年的社会政治实践,尤其是“吴楚七国之乱”,证明君臣关系由差到位的变化是适合秦汉以后的社会政治格局的。儒家逐渐认识到这一变化,并从宇宙哲学的角度进行了论证,董仲舒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班固对董仲舒“先推阴阳,为儒”的评价,这种“先推阴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用阴阳学说来论证君臣的等级关系。董仲舒借鉴先秦墨家、法家、阴阳学说,充分发挥阴阳对立、阳尊阴卑的思想,用以论证君臣父子之间的等级隶属与臣服。他说:“君之义,子之义,妻之义,皆采阴阳之道。君是阳,我是阴;父是阳,子是阴;丈夫是阳,妻子是阴。阴阳不独行,始不能设计,终不能分功德。所以,臣与父,妻与夫,阴与阳,地与天。...王者三原则,可以求天。”[3]788-791有时,他还主张臣下绝对服从君主,一般人会在“君子不君子”的情况下“臣不臣”,而真正的贤者仍然坚守臣下的立场,尽力清除君主的弊端。“就是因为有圣贤,但他们能为君主容忍自己的恶。”书上说:‘不脱离,就离开。’事情也是真的,而且极其忠诚孝顺。智贤安能不是这样。若父非父,则子非子,若君非王,则臣非臣耳”[3]54。这种为君臣掩恶扬善的做法,与他在君臣地位论中强调论证君主不朽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董仲舒自觉或不自觉地认同君臣关系论。《春秋范路》通过解释《春秋》中的例子来说明适应现实社会的道理。其中,君臣关系理论与君臣原则存在诸多差异。比如灭霁国,之死,之弟逃亡。董仲舒的《虚》说:“齐将复兴,自知未加,而志远矣,故弟曰:“[3]156董仲舒的观点是宗族利益高于君主,同姓贵族不受君为臣约束,这仍是传统君臣关系的表现,与秦汉时期“君为臣”的理论颇不一致。《春秋》中也有类似的例子,如《祭行使钟权》、《杀父杀身以活王》,其中君臣关系论仍属于传统的差别关系,站在母国和宗法的立场上对臣下的相对分权和专政持积极态度。在后世习惯了君主对臣下的绝对统治的背景下,董仲舒和《春秋》
总的来说,董仲舒在谈到君臣关系时,既肯定了君臣的等级关系,又保留了一些传统的君臣差别关系理论。事实上,他关于君臣新旧关系矛盾的论述是儒家家族伦理思想的根本体现,这一矛盾也贯穿了儒家与传统政治的整个互动关系。汉代,在儒家经典传统中,皇帝是否是与公、侯、伯、子、门等平级的最高政治头衔是有争议的。一般来说,儒家经典学者主张皇帝的称号,而古代经典学者主张君权至上,这实际上显示了君臣关系的差异
三、君道与陈道的分合及“霸王道杂”
在古代三代至春秋战国的宗法制度下,统治阶级君子和被统治阶级小人是两个基本层。君子小人各居一族。君子的氏族共同体是由以血缘伦理为基础的礼制维系的,君子对小人的统治是由暴力刑法维系的。所谓“刑不及医,礼不及庶人”。在这样的社会政治形势下,君主和大臣都是政治主权的拥有者,他们之间存在着差异的整合关系,在执政方式上没有根本的区别。他们都以礼治国,以法治国。秦汉建立后,春秋战国以来的变化趋势继续发展。打破了君子小人的社会政治格局,将君子阶层全部纳入臣民行列,构成了君臣一体的新的社会政治结构。但是,幅员辽阔、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帝国,不是皇帝一个人能统治的,必然需要一个庞大的阶级来分享和行使政治权力。这个庞大的阶级是以首相为中心的官僚阶级。官僚阶级是皇帝统治全民的工具,不具备政治主权。在这方面,他们与至高无上的皇帝完全不同,但从统治人民的角度来看,他们与至高无上的皇帝是一样的,即他们拥有行政权力,这就把君臣的双重划分扩大为君臣民的社会政治结构。这种社会政治结构的变化会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君主的统治和臣下的统治一样吗?在传统语言中,也就是说,君道和陈道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
秦朝建立后,信奉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在社会政治上打击宗法贵族,主张尊君从臣。然而,他们在君臣关系中持有相同的法治观。君是臣之主,需要使用、技能和权力来统治大臣和人民,而大臣是皇帝统治各族人民的工具。在这种认识下,君主和他的臣下都是受法律支配的。秦始皇在世时,“天下万物由上而定,书以称石为尺,昼夜呈示,不呈示不得休息”《[》1]258。但结果是“贼多”。西汉建立后,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主张清静派对黄老的研究暂时盛行。它将道家的自然无为与法家的“法教”相结合,主张君道关系的不同学说。他认为君主和道教自然是不作为的,而大臣和道教在使用上是有希望的。“大路是圆的,却是无缘无故的,教育如神,无物追随,却往往是无先追随。那些老实人碍事,理论没错,提前鼓吹,职责分明,才能成功。所以君主和臣民的治理方式是不同的,而同一种方式是混乱的。各有千秋,照顾好了,上下都有办法让对方”[6]。黄老的研究主张君主无为而治,但君主和有为的大臣无为而治的结果是臣下的权力高高在上,而“吴楚七国之乱”等都对这种不同的君臣理论提出了现实的批判。
君道、臣道问题如何处理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不仅是学者关心的问题,也是最高统治者皇帝关心的问题。汉武帝问董仲舒的“第二策”,即“覆虞舜之时,游于崖上,无所作为,天下太平。至于周文王,白天吃的东西太多,云内也请客。皇帝的丈夫王之道,不也一样吗?何必呢?.....吴虎!我夙阁晨兴,乃是前朝皇帝的宪法,用典所以奉至尊,,都在力此任贤。今天我用田地认为农民第一,劝孝,崇德,派使者相见。我要求勤奋,同情孤独,对上帝的看法极其。功德未成先。”[2]2506-2507年间,汉武帝在推崇自己勤政爱民的同时,对历史上君主作息的差异提出质疑。他关心的是君主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合适的统治方式,这直接关系到先秦两汉关于君臣之分的讨论。
针对汉武帝不同的执政方式,董仲舒站在儒家的立场上给出了“任用人才,启用人才”的答案。他列举了圣王尧和舜历史上的统治世界的例子,也列举了周文王为实现统治世界所作的积极而有希望的努力的例子。“我文瑶奉命忧国忧民,但并没有以他的职位为乐。因此,我排除了混乱,寻求美德和神圣。圣人与德,圣贤与人才各得其位,大大教育百姓,天下大同。所有的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各有各的品味,行动也要谦恭从容。......舜知非君主,乃谓天子,以禹为相,因尧之助,继其业,乃立拱无为而治天下。......王文顺自然之物,学圣贤之道,以姚宏、大典、三义生等形式聚集于朝廷。爱石赵敏,世界属于它,所以太公从海边出发,就是三公。这时周还在人间,百姓四散而死。所以文王哀悼痛苦,想安定下来,因为吃不下饭。孔子写《春秋》的时候,第一个统治国王,把一切都绑起来。从这个角度来说,皇帝的规矩是一致的,但作息的人见面就不一样”[2]2508-2509。董仲舒认为,皇帝是无为而治还是有所作为,与时局有关,但不变的是,要任用他们为人才。因此,董仲舒积极向汉武帝建议教育人才,并提出了学校教师、地方宫室等任用人才的具体方式。
董仲舒对君道与陈道的异同也有一系列论述。他的观点是全面的,以儒家伦理和政治观念为归宿,这可以看作是他在正确回答武帝的政策问题时相关思想的深化。董仲舒用君道与臣道的区别来比较天道与真道的区别:“天高而下其位,藏其形而见其光。地位高,所以受人尊敬;在其应用下,也是仁;藏其形,故为神;看到它的光,所以它是明亮的。所以,一个人在尊奉赐仁的同时,藏神见光,也是行天道。所以,成为法律主人的旅程是藏在里面的,所以是上帝;外界,所以也很清楚;任群贤的成功不是弄巧成拙,所以受人尊敬。爱是普遍的,不是用情绪奖励和惩罚,所以也是仁。所以,作为主人的人,以无为道,以非私为宝,代表无为,而以备之官,则非自动,相领则进,口不为言,而拒赞者,而不为己忧,而王侯则有效,所以不要看,要使之起作用。这个人之所以是大师的天游也是。做官是修行法地之道,表现自己的感情是为了表现人的优越感、危险感、坚定感、坚定感、柔软感、肥胖感、美人感、邪恶感。累了就发财。所以它的形状应该是不合适的,但是可以在它丰富的同时获得。做大臣的比别人更值得信任,知道自己的感情在主里,主也赚了钱,所以王道维不亏。身为大臣,他常常耗尽自己的感情,照顾自己的力量,但当他看到自己的短暂时,他可以让主人得到它,但当他耗尽自己的土地时,他可以感受到自己的感情,所以他的形式是合适的,他的钱也是可用的。”[3]371-374
董仲舒上面的论述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在第一个层面上,董仲舒认为君臣不同,认为君臣贵人,各种德行,但不搞具体事务,所以是“无为”,而君臣的谦让是“有为”,因为他认为君臣能尽其才。从这个层面上,董仲舒吸收了西汉初年黄老研究的政治智慧,顺应了秦汉以来君臣关系由差到级的发展趋势。在第二个层面上,董仲舒认为君主的不作为是建立在“任群贤”的基础上的,这使他说君道不作为与黄老之学大相径庭,可以说是本质上的,但他的“任群贤”与法家大相径庭,法家重德治而非法治。综上所述,董仲舒君道臣道论是儒家任用人才思想、道家师法自然思想和法家法治思想的结合,在理论上更适合秦汉以后君臣关系的现实。韩说“汉家自成体系,以霸王道为基础”[2]277,霸王道结合成为中国传统政治统治的基本方式。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班固。韩曙[M]。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
[3]钟。春秋范路校对:校对[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
[4]杨伯钧。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0:30。
[5]杨伯钧。孟子翻译[M]。北京:中华书局,1960:186。
[6]张双娣。《淮南子》释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930。
董仲舒与秦汉君臣关系的新范式
李香君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北京100875)
摘要: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建立,开创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种新的政治格局,它所带来的主客关系的新变化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董仲舒对这一变化做了比较全面的阐述。在君臣地位上,他继承了儒家传统的“顺理而不从君”的思想,并以天人感应论为基础,主张君主“不情愿地从君”以守天命。他进一步提出了君臣关系的永恒原则。在君臣关系中,他的观点是差异与阶级的妥协。在君主统治原则和臣民原则上,他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收法家、黄老思想,提出了符合时代发展的政治统治模式。
关键词:董仲舒;秦汉;君臣关系
(负责编校:魏立东英文校对:吴)
1.《君为臣纲 李 祥 俊:董仲舒与秦汉时期君臣关系新范式的确立》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君为臣纲 李 祥 俊:董仲舒与秦汉时期君臣关系新范式的确立》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942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