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学替代的农民的女人将起诉替代者
“农妇冒充大学生”问题取得新进展。6月17日,南方记者从被替换的女子陈春秀的家人处证实,陈春秀发表声明称,她已聘请律师帮助维权,并将起诉被替换的陈某某。陈春秀表示,他已委托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和青海张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依法起诉替换人员。
陈春秀在声明中还表示,“律师因在网络上侵犯虚假报道、虚假陈述和恶意诽谤而被委托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这次事件中的冒名顶替者,我会用法律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杜南此前报道称,据媒体报道,冠县人陈春秀高考失利16年后打算报考成人教育学校。然而,当她填写信息时,她发现陈春秀已经在山东工业大学“学习”并成功毕业,而陈春秀在Xuexin.com的照片是一个同名同姓的陌生女人。原来16年前,她被另一个“陈春秀”冒充,上了大学。
6月10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政府通报,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山东省教育厅也通报,已责成冠县有关方面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第二天,冠县市人民政府再次报告说,接替者陈某某是该县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已被停职。
据央视消息,记者从山东冠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经联合调查组调查,冒名顶替者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其中一个身份信息因“无照片”被公安机关注销;根据另一组身份信息,她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和被替换的人同名,然后代替别人去山东工业大学读书。冠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已对陈某某立案审查,并将他涉嫌违法的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冠县公安局正在组织调查。
此外,央视驻总行记者从联合调查组获悉,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女子陈某某高考303分(文科),比当年文科专业成绩低243分;被替换人高考(理工科)546分,超出理科专业分数线27分,被山东工业大学录取,但录取通知书是陈某某拿到的。
6月14日,被替换的女子陈春秀的家人告诉南方记者,她正在联系律师进行咨询,并将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事。上述家属表示,事件曝光后,夫妇俩心情一直不太好,正常生活受到很大影响。“你不能跟她(陈春秀)提这个,一提就哭。”
据央视新闻消息,记者山东理工大学了解到,5月26日,山东理工大学曾派人到山东聊城冠县调查“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陈某某及其家人承认了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的事情,并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提到“相关入学材料由我(陈某某)舅妈(原某厂职工,现已去世)找中介代办”。消息称,陈某某为何能通过入学资格审查,目前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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