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2020年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
处罚书显示:
根据相关线索,我局对当事人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依法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制作讯问笔录,期间未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经调查,当事人成立于2018年3月,与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幸北京公司”)共同作为瑞幸咖啡连锁品牌的业务总部。经营范围是咖啡馆服务(自制饮料)等。
2019年4月至12月,为获得竞争优势和交易机会,双方及瑞幸北京公司在北京车幸天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神州优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哲国际贸易(厦门)有限公司的帮助下,对瑞幸咖啡2019年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率等关键营销指标进行了虚假提升。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各方通过组织“瑞幸咖啡媒体传播大会”、“无人零售战略大会”、2019年第二、三季度电话业绩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使用上述虚假营销数据。
据统计,2019年4月至12月,在多家第三方公司的帮助下,当事人和瑞讯北京公司利用“个人和企业诈骗”和“API公司客户诈骗”来虚增收入,通过虚假交易、伪造银行流水、建立虚假数据库、伪造卡券消费记录等手段,共制作了1.23亿张假咖啡卡券。同时,双方及瑞讯北京公司与多家第三方公司进行虚假交易,通过虚构原材料采购及配送业务,虚构劳务外包业务及虚构广告业务,夸大成本费用,平衡业绩及利润数据。通过资金的不断循环,使经营收入大幅膨胀,最终形成诱人的虚假业绩,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及相关公司提供的相关现场笔录、查询笔录、审计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宣传资料、新闻发言、销售协议、通信邮件记录、OA审批材料、银行交易流程、财务报告及相关电子数据等证明。
2020年9月9日,局方将《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自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向本会提交要求举行听证的陈述、申辩和请求。
本会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和荣誉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鉴于上述当事人虚假宣传内容与事实相差甚远,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为其商品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200万元整。
1.《瑞幸咖啡被罚200万元是咋回事瑞幸咖啡怎么了》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瑞幸咖啡被罚200万元是咋回事瑞幸咖啡怎么了》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998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