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托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特别报告证券代码:603129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号:2018-025
浙江春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保管和实际使用情况特别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309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13.63元/股。
截至2017年8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334,24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490,566.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7,843,676.00元,已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的389673185985人民币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的1202083129900555527人民币账户中,汇款金额分别为77,334,242.00元、350,000,000.00元,共汇入人民币427,334,242.00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27,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1,018,867.89元(包括:预付保荐费2,075,471.70元、审计及验资费9,858,490.57元、律师费4,509,433.96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433,962.26元、发行手续费141,509.4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843,676.0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400.00元,溢价人民币374,510,276.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7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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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三个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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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34,602.6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8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86.6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7年12月置换先期投入2,586.64万。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20号《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长江证券“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460号”人民币理财产品12,000万元、“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46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5,000万,中信证券“交银国信英大鲁能重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500万、“中信信托·鸿业36号重庆悦丰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500万。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9,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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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本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春风动力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春风动力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279号的鉴证报告,认为“春风动力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春风动力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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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计划总投资5,784.37万元,建设智慧服务云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整合企业内部制造端、外部供应商和营销端资源,形成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营销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线上+线下的营销网络,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以及顾客满意度,推动企业向高端动力运动产品和服务综合提供商转型。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2019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项目计划总投资22,000.00万元,通过增加生产设备,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现有整车生产线,实现在车架生产平台、发动机生产平台、整车生产平台、智能生产系统建设四个方面的智能优化提升。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2019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项目计划总投资13,000.00万元,拟通过以公司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研发中心部门和功能设置,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完善研发中心部门功能设置,有效改善技术研发环境,建设具有产品企划、开发能力及CNAS实验室认可的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全面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设计能力,改善公司产品质量及性能,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2019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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