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提供的发票,价格税合计为2100元。

南方日报(记者/魏亚南)“买一辆摩托车花了3400元,商家给的收据上只出了2100元。”最近,市民吴老师向本报报告说,不久前买摩托车时,商家开具的发票比实价减少了1300韩元。吴老师担心车辆出现问题的话,会少开发票,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税务部表示,此次措施涉嫌逃税,消费者可以举报。

发票金额减少了1300韩元

吴老师2月14日在青城区松江路的一家摩托车银行购买了一辆3400韩元的摩托车。“我付了钱,卖家给我开了收据,当时没有仔细检查,回家后发现发票金额减少了1300韩元。”吴老师说不久前朋友3500元买了同一辆摩托车,收据也只开了2100元。

吴老师告诉记者,这次不是偶然事件,而是三年前买摩托车少收发票的情况。“三年前,我在其他代理商买摩托车花了3200元,收据是2080元。”吴老师问商家为什么实价与发票金额不一致时,商家直言:“少开发票可以给买家节省部分车辆购置税,卖家也可以节省部分增值税。”并且表明这是规则。

少开发票是业界潜规则

昨天下午,记者打电话给这家摩托车店。一位负责人告诉吴老师,只开了2100韩元的收据,是因为摩托车出库价为2100韩元。“开票后,向买家保证担保等问题,上述金额是多少,实际上没有任何影响。”该职员还说:“不开具全部发票是我们卖摩托车的规则。如果不相信,可以问其他专卖店。”" "

“少开发票的事情确实存在。商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少交增值税。”不愿命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少开摩托车发票是业内的潜规则,商家可以借此降低营业税。“商家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开具全额发票,但提高售价。二是少开发票。”

商家可以涉嫌违规举报

对此,记者咨询了清源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他说商家要开具全额发票。否则涉嫌违规,吴老师说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都必须从从事商品购买、服务接受和其他经营活动的贷款人那里收到发票。收到发票时,不能要求更改品名和金额。

记者拨打市国税热线12366反映了这一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商家不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可以拒绝开票,有权要求补充索赔。如果不补充,可以向国税厅申报。另外,商家少开发票的行为涉嫌逃税,一旦确认,将追究相关责任。

(记者:吴老师奖金:50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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