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兰州晨报
还记得考驾照的时候吗
总是容易混淆的违法分数?
从今年4月1日开始
评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件你常见的事。
压线,扣3分改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扣12分将变为9分
开车接手持电话,扣2分改为扣3分
没有贴上的检查合格表、扣除额3分将变为无减分
公安部163号
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将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2版《办法》是保持酒后驾驶、因交通事故逃离人员伤亡、使用伪造变造卡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条件。比分类型增加了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在这次调整中,
与日常旅行密切相关。
重点都在这里
私家车篇
减分减少
0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一致的汽车的人(12分降低到9分)
驾驶汽车不按规定避开校车的02(6分降低到3分)
03
驾驶汽车违反禁止标记,禁止标记指示(将3分降低到1分)
04
区:车祸后肇事逃逸还不构成犯罪(12分)
新:造成轻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还不是犯罪(12分)
造成轻微受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6分)
05
区: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没有挂车牌,或者故意不按屏蔽车、污损、规定安装车牌(12分)
新增:驾驶未悬挂的车牌或故意遮住车牌损坏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9分)
驾驶是指不按规定安装车牌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3分)
06
区: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情况(3分)
新增:在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道路公交车、旅游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进行道路行驶的(3分)
根据规定,在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道路公交车、旅游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进行道路行驶的(1分钟)
减分增加
01
驾驶汽车时,在前面的汽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超越汽车、占据对面车道,或插入等待的车辆(2分提高到3分)
02
驾驶汽车有打电话、接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2分提高到3分)
条款变更
01
区:驾驶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过中央隔离带掉头(12分)
新:驾驶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过中央隔离带掉头(12分)
02
区:中型以上客运卡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规定的时速20%以上行驶,或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规定的时速50%以上行驶,驾驶其他汽车超过规定的时速50%以上(12分钟)
新增:校车、中型以上客运卡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上以规定的每小时20%以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汽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上以规定的每小时50%以上行驶(12分钟)
03
区:运行公交车(不包括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批准人数的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客运汽车超过批准人数的20%以上(6分)
新增:校车、公路巴士、观光巴士载人人数不超过批准人数的20%,驾驶7辆以上轿车的人超过批准人的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轿车的人超过批准人的50%以上,则不到100%(6分)
04
区:运行公交车(不包括公交车)、校车以外的乘用车载人批准人数不到20%(3分)
新增:除校车、公路巴士、旅游巴士、7辆以上轿车外,其他客车载人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20%,不超过50%(3分)
05
区:驾驶汽车不按规定超车、让步或逆行(3分)
新增:驾驶汽车不按规定超车、让步或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3分)
06区:双轮摩托车、没有安全头盔的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人(2分)
新: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人(1分)
07
区:汽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司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2分)
新:在道路上驾驶汽车
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 02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来源丨公安部网、生活报、黑龙江交通广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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