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市区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在市文化馆举行,会议在市区内全面整顿和安排了电动车、摩托车工作,市委常委会、市副市长卢武福出席了会议,进行了重要的部署工作。从9月22日开始,城市道路禁止电动独轮车、三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通行。严格规范双轮电动车和双轮摩托车。

为了加强市城市电动汽车、摩托车的规范管理,改善交通秩序,全面提高文明城市管理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市区进行电动汽车、摩托车专项整治。管制内容包括“禁止1、规定2、限制3、4”,禁止在城市道路上乘坐电动独轮车。双轮电动车必须紧靠最右侧车道行驶,禁止逆行,不按交通规定通行,遇到停车信号时严禁停在停线内或路口内,严禁设置伞具。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只能在市长/市场内通行,不能在市区道路上通行。未达到电动汽车标准、未注册的四轮电动车不能在城市道路上通行。另外,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的工厂和商家也将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常德路、桃花源路、远安路、双元路环绕的江北城市地区(常德路、桃花源路除外)、金河路以北、桃花源南路以东的江南市(金河路、桃花源南路除外)、都林路以北、将官路以西的京景,从本月22日开始。

另外,经过一年的设计和建设,市区智能交通系统全部建成,正式开通运行时间定在9月15日8点。届时,包括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经开区、郑城区元武陵镇的42条主要道路和165条小巷在内,每当车主有闯红灯、违反交通标识、非法停车、违法掉头、逆行、侵犯禁区、未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时,都会被高清摄像头捕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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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摩托车违法处罚措施

1、骑非法公路自行车,罚款50元;不缴纳罚款而扣留车辆。

2、双轮电动车逆行,不依靠最右侧车道,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罚款50元。不缴纳罚款而扣留车辆。安装伞具的人命令恢复原状。

3.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进入城市通行。对于执照齐全的三轮摩托车,罚款100韩元,三轮电动车,无执照的三轮摩托车,依法扣留车辆。

4.对未达到电动汽车标准、在未登记道路上行驶的四轮电动车依法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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