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奔驰可以说是“名声在外”。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沸沸扬扬,将奔驰、汽车行业推向风口浪尖,在销售店大欺客,收取服务费等问题层出不穷。

然而此事件刚刚落幕,坐引擎盖式维权又一次在兰州之星奔驰4S店上演。事件曝光后,兰州之星4S店辱骂顾客“穷鬼”,群殴消费者等更多黑幕又被曝出!


2019年3月30号,张女士在兰州之星奔驰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车款价格115万,并交付了1万元定金。

4月1日,张女士全款提车,并交清115万元,但是到最后的时候却让交3000元劳务服务费。张女士认为自己是全款购车,不明白4s店为她提供了哪些具体的服务。而且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不论是销售人员,还是售后人员,都没提到有3000元的劳务服务费一说,这让她觉得很不合理。更让张女士气愤的是,交完了这一系列的费用后,4s店才与她签订了购车合同,之后才见到自己的新车。

安全气囊频显故障

兰州市民 张女士:我刚刚从他们4S店开出去不到两三公里后,就突然有一个响声,主屏幕上显示前排乘客气囊已启用。

张女士说,看到这个情况她赶紧联系了4S店,但是工作人员给他的回复是没什么问题,不会影响。后来连续多次出现类似的情况后,经过和4S店技术人员沟通后才得知有问题,需要张女士将车开到4S店做车辆检测。

由于之前发生了种种原因,张女士现在已经不信任兰州之星奔驰4S店,对于检测她是同意的,但是在兰州之星奔驰4S店做检测她却不赞同。张女士认为要做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检测她心里才能踏实。

怀疑交车前未做PDI检测

新车上路,安全气囊指示灯却频频报警,消费者的心情可想而知。记者在张女士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中看到,4s店将车辆交予客户前,须为该车辆做交车前检查PDI及养护工作。但是张女士告诉记者,销售人员并没有告知他是否做过车辆检测,所以她怀疑自己的车辆在交付之前,就存在安全故障问题。

4s店存在乱收费现象和霸王条款

张女士:我给他们交了114.2万的车款,他们给我开了113.2万的发票,我多交的1万哪里去了,他们是不是偷税漏税。记者看到张女士的购车发票上,明确写着金额为1132000,而张女士一共在4s店交了114万余元。除了3000元的劳务服务费,还有将近1万元左右的差价,对于这笔钱,销售人员既没有解释清楚,也没有发票。还要求张女士前3年的保险必须到兰州之星购买,质保期内的保养也必须到兰州之星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而汽车4S店这种强行搭售保险、强制店内保养的行为,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张女士坦言,在购买这辆车时,其中最为看重的就是奔驰的品牌信誉,然而换来的却是彻底失望。新车的安全气囊为什么会屡屡提示开启关闭,到底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票价格与实付款又为什么会存在这么大的差距,这其中藏有哪些猫腻呢?这一系列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那么答案究竟是什么?记者陪同消费者来到这家4s店,几经周折,终于见到了兰州之星奔驰4s店的负责人。兰州之星奔驰4s店的负责人:1万块钱的差异,因为这1万块我们是给客户做了一个1万块钱的精品加装,因为收了客户的钱,我们要履行完这个合同的义务,然后一起交付给客户,客户满意之后,包括车况没问题之后,我们才把这个发票给她。兰州之星奔驰4s店的负责人表示,多收取的1万元的差价。是给顾客车辆装潢、加装行车记录仪、汽车贴膜的费用。收据上并没有写清楚费用来源,而加装合同上也没有消费者的签字。而张女士表示,

汽车装潢、贴膜、行车记录仪,都是4s店销售人员答应随车赠送的,4s店工作人员当时也签了字。

针对车辆的安全气囊问题,4s店又该作何解释呢?


兰州之星奔驰4s店的负责人:因为我们没有看到这个车的问题,如果有问题,我们该怎么赔偿怎么赔偿。

消费者提到3000元的劳务服务费,又是什么意思呢?

兰州之星奔驰4s店的负责人:3000元的服务费是一个新车尊享礼包,包括带客户验车上牌、一个月后的免费检测、提供玻璃水等一些产品、第二年第三年续保的钱……

对于负责人的解释,消费者表示交款时,没有人告知她3000元的具体内容,而所谓的礼包又怎么能叫做劳务服务费呢,如今的说法她不认可。最终,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出面调解,并受理了消费者的投诉。我们也等待市政监管部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结果。奔驰,德国汽车品牌,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高档汽车品牌之一。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令无数人向往的汽车品牌,却接二连三被曝光出消费侵权事件。而近些年,《消费维权在身边》栏目也曾先后报道过消费者与奔驰兰州之星4S店的维权事件。

销售人员辱骂顾客“穷鬼”多人群殴消费者致全身多处受伤


2015年,庆阳市消费者崔先生在兰州市兰州之星奔驰4S店内,购买了一款轿车。商量好车价后,兰州之星奔驰4S店销售人员要求崔先生交3万元购车订金。因为崔先生在外地工作,便委托兰州的朋友张先生帮他去交付订金。张先生交了订金,崔先生便耐心等待新车的到来,可没想到等到的却是一场空。崔先生:很多天后销售人员告诉我们车不仅没到还要加价2-3万元钱才能提车。

协商多次后崔先生表示,加价就不在兰州之星4S店购买,并要求退还订金。销售人员便辱骂崔先生

“穷鬼,掏不起钱买什么奔驰车”。之后在办理退还订金的过程中销售人员李某与崔先生委托的朋友张先生发生了冲突,

李某将张先生推到墙角进行了数分钟的殴打,衣服也被撕破,中间没有任何人阻拦,反而来了更多销售人员进行二次殴打

,并且限制人身自由不让出去。导致张先生全身多处受伤。公安部门依法对兰州之星奔驰4S店涉案人员李某、王某、刘某处以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在公安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兰州之星4S店赔偿张某医药费及损失共计6万元。


小车引来大麻烦兰州之星:卖给别人

消费者陈女士2013年3月购买了奔驰SMART牌汽车。谈起当时为什么要购买这款车,是因为看中其小巧的外观和低耗油的性价比。再加上奔驰强大的品牌信誉度,心动的陈女士便买下了这款车,可是让陈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辆小车却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大麻烦。陈女士给记者看了这辆车的维修记录,从2013年9月份开始,这辆车更换了节气门、车轴、起动机马达、发电机控制单元等多个部件,老问题不但没解决新的问题不断在出现,在陈女士的坚持下4S店最终承诺提供陈女士一个A保优惠,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要签一个调解保密协议才可以拿到1000元的A保。陈女士:这个保密协议中有很多条款,对我来说就是霸王条款。其中有一条是如果我将汽车的维修过程告知任何第三方,违约那么就要赔偿他们50万。这样的霸王条款还有很多。细心的陈女士也将商家提供的这份保密协议拍了下来。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协议规定在乙方即消费者签署这份协议后,便视为最终完全解决其与车辆及事件有关的所有事项和要求。

乙方承认其依据本协议所获得的利益已超过其因本事件所可能导致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及可能在将来发生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也就是说,如果陈女士当时签署了这份协议,今后车辆出现任何损失和损害,都将与销售商和厂家无关。

记者跟随消费者来到奔驰兰州之星4s店解决问题。工作人员:你说自动熄火别的车也有这样的情况,漏油的情况也有,包括变速箱没法学习的别的车也有,因为你这个车毕竟不是个例,SMART这款车毛病挺多的。工作人员告诉陈女士,这辆车出现的问题,是SMART的通病。最终经销商给了陈女士一个解决方案。工作人员:

卖掉吧!前两天我们帮着卖了一个。我们跟二手车有合作

陈女士只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她不愿意将一台存在安全隐患的汽车转卖他人。而相对应的是,

作为经销商,面对问题车辆的解决方案,竟然是将这辆车转卖给他人。商家的做法让人寒心。而最终陈女士也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将一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转卖他人,这样的方法,居然是奔驰销售人员提供给陈女士唯一的解决方案。我们不禁要问,作为经销商,你们的职业道德去哪里了?

树立品牌千日功,自毁形象旦夕间。任何对消费者不负责的行为,最终是对自己品牌形象的蔑视。而兰州之星奔驰4s店对于解决消费者问题的态度和服务,无疑与奔驰“修养之道”的服务理念以及奔驰一贯追求的品牌形象相悖。关于本次事件的最终结果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

来源:消费维权在身边

编辑:丁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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