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飞!”最近,高速交警徐水大队民警接到违法举报后,发现一辆轿车的时速达到了211公里。

这辆差一点就要“起飞”的奔驰车,最终被民警查获,司机被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据介绍,12月11日,高速交警徐水大队民警陈亚涛在京昆高速保定北收费站执勤时,突然接到手机警务通违法报警系统报警,发现有一辆存在严重超速违法行为的轿车,正准备驶出高速收费站,民警陈亚涛立即将该车拦停。

经查,这是一辆奔驰牌小型轿车,在经过测速点位时,该车时速为211公里。

该车司机称,这辆奔驰轿车刚买不久,想试一试新车的性能,便将车开到了平坦宽阔的高速上。发现附近没有交警后,他猛踩油门一路狂飙,体验了一下“起飞”的感觉,却不知已被测速仪器抓拍。

民警对该车司机进行了警告教育,告知其超速行驶的危害性,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罚款1500元、记12分。当司机接过沉甸甸的罚单,对自己一时的随性行为后悔不已。

高速交警提示,超速行驶时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作稳定性。如遇紧急情况,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

文/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汪洋 通讯员 郭换行

编辑 蓓蓓 责编 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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