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傅钟中)1月7日,本报根据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的投诉,曝光了大货车、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无视禁令,“闯”入高架的乱象。记者昨日获悉,针对目前存在的“闯禁”乱象以及我市快速路网现状,交警部门将在继续加强管理和处罚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快速路禁货等交通组织。调整方案共有两套,邀您共同讨论决定。(具体方案见今日本报4版《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快速路禁货等交通组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快速路全长74.9公里,其中口字型封闭环线65.7公里。快速路分为高架道路、地面道路、跨线桥、互通立交、隧道等形式,多为双层结构,部分为单层结构,如青林湾大桥段、东环北路段。由于我市快速路网交通组织经历了逐段建成、逐段调整的历程,沿线道路的交通管制方式并不统一。
根据本次调整方案,除了东环南(北)路外,交警部门拟实施的交通管制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双层的高架道路(上层)和隧道统一为:24小时禁所有货车;二是双层的地面道路(下层)和跨线桥、单层道路统一采用“三时段分车型禁货方式”:高峰时段禁敞开式轻型货车和中型、重型货车;白天禁中型、重型货车;24小时禁五轴及以上货车。
对于东环南(北)路快速路,交警部门共制定了2套备选方案,主要的区别在于:方案一允许载货汽车按照“三时段分车型禁货方式”在高架道路(浅水湾农庄口—宁东路北)通行,方案二不允许载货汽车在高架道路(浅水湾农庄口—宁东路北)通行。
宁波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城市建设和物流配送的需要,东环南(北)路在快速化改造之前,一直承担着重要的货车通行功能。改造后,由于东环南(北)路地面道路(浅水湾农庄口—宁东路北)并没有贯通,车辆必须借道高架道路上跨线桥,才能沿着东环南(北)路连续行驶,否则必须绕行。是否继续让该路段承担货车通行功能,交警部门希望听取市民朋友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讨论决定。
本次意见征求公示期为1月9日至1月15日,您可通过电话(81981083)、微博(@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宁波交警)将您的宝贵建议反映给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您也可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或天一论坛,参与相关置顶主题帖讨论,发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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