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和医院管理局监察专员郭彦洪在同一天表示,自愿献血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义道德精神的体现,也是一种需要提倡和鼓励的行为。将无偿献血纳入信用信息系统,鼓励更多公民参与无偿献血。
近日,有网友质疑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体系,怀疑志愿行为已成为“软强制”。对此,郭彦洪表示,无偿献血是弘扬“仁爱、博爱、奉献”精神的集中体现。没有捐献的血液,许多医疗工作就无法进行。对于一些特殊患者来说,血液是挽救生命的重要手段。
郭彦洪指出无偿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自愿献血制度,鼓励18至55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无偿献血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社会的正能量,需要提倡和鼓励。
郭彦洪表示,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宣部精神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十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无偿献血发展的通知》,将无偿献血奖励分为完善奖励机制等几项措施。措施之一是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有两个功能。
一方面是惩罚不诚实,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表扬诚实,即加大对守信的激励力度。无偿献血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德精神的体现,也是一种需要提倡和鼓励的行为。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重要原因是为了鼓励更多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让更多的无偿献血者的慈善事业得到更广泛的支持和肯定,奉献精神得到更多的赞扬。同时,不献血也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带来处分。
郭彦洪还指出,这种做法源于当地的做法,如山东威海、江西、浙江、江苏等地,将无偿献血作为良好的信息,为个人加分。在医疗、金融活动和文化生活活动中,都可以享受一些优惠待遇,可以有效促进无偿献血工作。
她强调,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在文件中使用了“探索”一词。“探索”一方面是使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同时循序渐进,真正在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中发挥扬诚信、励诚信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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