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据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李某某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制作发行该片的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博纳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他认为电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设定、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定、结局安排等方面抄袭、剽窃了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火烈鸟》。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 >称电影《烈火英雄》涉及抄袭,8名电影制作人被起诉
关于《烈火英雄》是否涉嫌抄袭,《新京报》记者独家联系了《烈火英雄》导演陈国辉。此时他正在洛杉矶准备一部新电影。他说这种指控简直是胡说八道,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并给《新京报》记者看了原剧本的截图作为辩解。“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指责,这是对创作者非常严重的伤害。”
《烈火英雄》海报上的三个主要人物。
陈国辉表示,早在2018年初,《烈火英雄》就完成了初稿。当时的剧本叫《生活大爆炸》。早在2017年,剧组成员就对消防员进行了大量采访。“这是真的。”发生了什么,我们也采访了目击者,为什么要抄一本书,所以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这么说。"
陈国辉提到剧本初稿出来的时间已经被证明了。早在2017年,大部分创作已经完成。2018年春节前剧本大纲敲定,之后对方开始连载。小说于今年7月正式出版,时间完全错了:“因为对于一个有创造力的人来说,这种指责是非常严重的。我一直尊重原创,尊重创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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