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所老年公寓发生谋杀案,三人死亡
现在社会上各种刑事案件极其普遍,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精神原因造成的。最近一个相关事件引起关注。具体是什么事?为什么会发生谋杀?
1.赤峰某老年公寓凶杀案三人死亡事件?
据赤峰7月10日发布的官方微信号,7月9日23时20分左右,赤峰市洪山区桥北心悦高级公寓(私人)发生一起命案,当场造成两死五伤。其中一名伤者于10日5时死亡,其余4人生命体征稳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81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如何惩治杀人?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
(一)以赚钱、通奸、报复正义行为、毁灭罪证、责怪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杀人的;
(2)用火烧、长时间冷冻、逐步肢解等极其残忍的手段杀人的;
(3)杀害亲戚、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名人等特定对象。,造成强烈的社会冲击和恶劣影响;
(4)造成严重后果的杀害,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属精神障碍等。
2.情节轻微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填膺的谋杀,即被害人内心充满邪恶,行为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未经许可被处死。一般父母对不公正的孩子犯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没有任何杀人意图,但在被害人的刺激和戏弄下,失去理智,失去控制,杀害他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被害人的严重过错造成的。演员情绪波动强烈;第二,演员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失去或削弱对自己的认识和控制能力;第三,必须在愤怒的心态下当场实施。
(三)受委托杀人,即应被害人请求,自愿帮助被害人自杀的;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死婴儿,即出于无力抚养、爱面子等主观动机杀死自己的婴儿。(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发现生的是女儿而溺死,主观动机极其卑劣,则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的轻微案件处理。)
赤峰这起命案已经造成三人死亡,希望能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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