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草案)》中将霾列为气象灾害。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霾的本质是人为污染。属于自然灾害范畴的气象灾害,偏离了气象灾害范畴,也会导致污染者可以“依法推卸责任”的问题。
目前,这项立法草案尚未最终通过。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该法规不是针对某个部门的立法,而是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综合性地方防灾减灾法规。隐患治理主要责任在政府,霾被列入气象灾害范畴,不改变现有“政府统筹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治理工作格局。
lasg的研究员王子发说,人为灾害和自然灾害有明显的区别。霾作为一种主要由人类活动引起的现象,其特点是污染,影响人类健康。
有人认为将霾作为自然灾害不仅违反科学规律,而且混淆概念,为霾污染者逃避责任提供了理由。
记者了解到,在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霾并未纳入气象灾害。今年5月下旬,《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第二次将霾列为气象灾害。随后,“霾是否是气象灾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争论。
11月,北京、天津、河北的优日数仅为30%以上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环境保护部13日报道,今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呈现整体改善趋势,但部分地区和城市11月份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京津冀地区的优日比例仅为36.9%。其中,北京11月份的优日比例为43.3%,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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