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艺人需要有正确的三观,给大众树立榜样,对于品行不端,违法乱纪的劣迹艺人,是绝不会被大众接受的。2月5日,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首次明确。具体有哪些要求?
据悉,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
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道德建设委员会评议结果,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实施以下自律惩戒措施: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参与行业各类相关评比、表彰、奖励、资助等资格;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以上措施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合并实施。
自3月1日起,该办法将正式实施。
以下为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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