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限速管理,保护机动车驾驶人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山东省公安厅发布了《全面提高和规范高速公路限速和测速工作八项措施》,集中力量对限速路段进行了半年的集中整治和排查。
这八项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全省公安机关部署了为期6个月的限速和测速取证设备设置突出问题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道路、县乡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限速值低、测速设备设置不当、测速提示不到位、超速处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二是完善测速路段提示标志。桥梁、涵洞、隧道、学校、村庄、水源、施工区域、急弯、陡坡、视距差、路侧危险、交通事故频发等限速值与前后道路不一致。限速差超过20 km/h时,采用提前通知或逐级限速,提前设置限速原因警示标志和逐级减速标志,引导车辆平稳减速,避开“悬崖式”道路限速。
第三,规范测速取证设备的设置。在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较多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设置测速点。出于安全考虑,需要设置测速点的,同一道路上同一方向的交警部门设置的测速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6公里。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立交桥匝道不得设置测速设备。
第四,连续超速只有一次处罚。同一辆车在同一条路上同方向行驶时,超速违章处于连续状态,同一个交警大队只处罚超速违章一次。
第五,轻微超速违规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不足10%的,予以警告,不得罚款或记分;在设计时速60公里以下的公路上,车速低于50%的,给予警告,不得罚款或者记分。在高速公路上,在桥梁、隧道、施工路段上超速100公里以下和80公里以下,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第六,限速和测速信息要公示。利用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道路限速值、测速路段、测点等信息,公布桥梁、涵洞、隧道、学校、村庄、水源、施工区域、急弯、陡坡、视距差、路边危险、交通事故频发等限速值及原因。加强交通违法信息公开,利用短信、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告知和提示交通违法行为。
第七,畅通社会条件和舆论的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交警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平台开通“交警听你的”专栏,接受群众对全省道路限速管理的各种咨询、投诉和建议,及时梳理和反馈社会状况和公众意见。
八是建立调查维护长效机制。制定了《山东省高速公路限速及测速取证设备设置工作规范》,明确了限速值的确定原则、测速设备的设置依据、测速标志的设置要求、限速值调整的工作流程、限速通知提示等。,规范了基层公安机关限速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执法流程,促进了道路限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丁在发布会上介绍,山东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道路限速管理工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决定从即日起,省级公安机关将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道路、县乡公路及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值低、测速设备设置不当、限速标志缺失、覆盖污损、测速提示不到位、超速处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查处和整改。
自3月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对全省限速设置和管理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共调查694个限速设置不合理路段,停用限速值在40km/h以下的测速设备587台;472个限速标志、1982个警告标志和341个各种类型的标志得到纠正。
从全省历次普查来看,我省限速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设置限速标志多、导航软件提示不准确、提示标志不规则、短时间内多次快照等。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结合“放开管理服务”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坚持“既压制事故,又保证畅通,既严格执法,又方便群众”的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限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据了解,全省非法超速车辆数量大幅减少,平均每个测速点每天不到10个抓拍,按交通量最少的高速公路计算,仅占过往车辆的千分之一左右。全省因超速行驶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逐年减少,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2017年交通量同比增长12.6%时,重大事故数量由11起下降至3起,同比下降73%。今年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比去年减少10起,下降83.3%。
齐鲁晚报齐鲁意电记者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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