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山东省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尽快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的通知》,推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的实施,在建设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计划到2019年12月底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形成规模适中、衔接有序、设备科学、资源共享的全省应急管理专家系统。
通知要求:
一是成立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以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分管工作的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具体工作。
二、制定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市应急管理局可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和系统行业专业设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第三,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市应急管理局在本单位网站和全市主流媒体上发布征集专家的通知,广泛征集专家,受理专家申请。市政府相关单位负责推荐行业内影响力较强的应急管理专家。专家注册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对专家申报的行业和任务类别进行审核,选择合适的市应急管理专家。审批后,予以公布。各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系统可参照省级应急管理系统。具体手册请参考附件。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应指导县应急管理部门根据辖区内各县行业分布情况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
市应急管理局将此通知传达至县应急管理局。市、县应急管理局在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的过程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可联系省应急厅专家库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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