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和宣传《民法典》,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下美好生活的需求,7月8日,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法制宣传办公室、江苏省司法厅主办,江苏学习平台、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中国江苏网、江苏新客户承办的“伴有美好生活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江苏省法制宣传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刘玉祥、新华日报社长兼党委书记、新华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双传学、江苏省文明办副主任龚永刚、江苏省法制宣传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复联、新华日报副总编兼党委委员、中国江苏网董事长兼总编辑冯路出席了启动仪式。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是夯实基础、稳定预期、造福长远的基本法,是中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得到很好的实施,就必须普及。自《民法典》在全省进行宣传教育以来,一大批活跃在群众周围的志愿者,如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等,纷纷进村送法回家,传播民法知识,讲好民法故事,弘扬民法精神,受到基层的欢迎和好评。
刘玉祥在讲话中指出,充分发挥基层“最美人物”的榜样作用,通过网上发起和线下行动,大力倡导“法律就是生命,生命就是法律”的理念,有力引导全社会认识到《民法典》不仅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也是所有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培养自觉守法的意识,养成遇事找规律的习惯,培养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积极推行新闻媒体公益性普法制度,推进《民法典》普法全覆盖,实现《民法典》良法优势向依法治省综合转化的实效,不断提高江苏法治建设水平,为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它的每一项规定对你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并保护你和我的生命,这是你和我建设、管理和分享更美好生活的基石……”《伴随法典的美好生活》宣传片直播表明,《民法典》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江苏省“最美基层干部”、南京市秦淮区龙王庙社区党委书记许作为普法志愿者代表,宣读了《江苏省“美好生活伴随着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提案》,并发布了此次活动的倡议,号召公众从我、我的家庭、我的身边做起,把《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从而使法治成为日常生活方式,建设更美好的家园,共享更美好的生活。
在活动现场,龚永刚、周复联向四位社区代表分发民法典读本,并合影留念。在启动仪式上,刘宇翔、双川学、龚永刚、周复联、冯路共同按下活动按钮,以“伴有更美好生活准则”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江苏省“美好生活伴代码”主题宣传活动提案线上线下同步启动。全省各市县乡法制宣传机构将推出室内外LED显示屏、公交地铁电子屏,推出活动海报和宣传视频,并发布互动链接,引导公众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据悉,以“美好生活伴有准则”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将于7月8日至10月18日持续100天。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办公室、省司法厅会同省法学会,联合开展百人专家宣传团民法典巡礼、媒体公益性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志愿服务普及、民法典宣传挂图推广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法轮江苏”品牌,持续开展“依法保生活”、“依法推进家庭”、“法轮村住宅”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景区、进宾馆、进医院、进网络等“十进”活动,推动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律宣传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在全省掀起民法典学习与宣传热潮。1.《江苏启动 江苏启动“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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