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记者马跃军见习记者王实习生
暑期打工以其增加收入、积累工作经验的优势,成为许多大学生的选择。然而,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大学生缺乏安全和法律意识,一些商家和中介机构也以大学生为目标赚钱,侵犯了部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雇主的声明随意更改
小李,临汾上学的大二学生,最近有点烦。她想靠打工度假赚点生活费,没想到遇到一家擅自改条件的公司。
放假后,小李和几个同学通过一个老师的介绍,来到一家房地产公司做兼职。我开始同意公司早上8点上班,晚上7点下班,工作内容是电话营销。
但是后来他们发现,因为公司增加了发传单的新工作,晚上加班很常见,如果任务没有按规定完成,就要扣三天。而且当初约定的底薪从1800元降到了1000元,提成的条件增加了不少。
小李等人质疑公司,公司却以“新规”为由予以回答。
“刚开始还说要签书面协议,但是大家都说是老师介绍的,比较靠谱,后来就没再提,没想到被坑了。现在,空毫无根据,连公司违约的证据都拿不出来。”小李无奈的说道。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学生表示,他们遇到过事先口头陈述,然后随意更改陈述的雇主。
一些学生还报告说,他们遇到过雇主因错误而被中途解雇,并以工资未到期为由拒绝支付工资;还有一些雇主以试用期为由延长工作时间而不增加薪酬。
黑心中介有很多招数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不仅用人单位有问题,一些职业介绍所也把暑期打工的大学生作为目标。住在太原的程潇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通过一个信息网站,程潇通过电话联系了一个兼职的大学生中心。在电话中,该职业介绍中心的工作人员承诺,一旦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们将尽快与程潇联系,并提供信息,直到他找到工作。
"他们的态度让我觉得这家职业介绍所还是有责任的."小程说。
但是很快,小程就接到了职业介绍所中心的电话。在电话中,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先交180元的服装费。如果他们以后工作需要穿制服,中介会帮他租。
考虑到金额不大,可以通过工作两次赚回钱,所以程潇支付了所谓的“服装费”。
然而,在那之后,他失望了。“中介发的求职信息没有一条是合适的,甚至还有需要付费面试的。后来我干脆不再给我信息了。”小程有些生气,但也无可奈何。
一些中介机构除了以各种名义向大学生收费外,还会设置各种陷阱,一般大学生是认不出来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中介会向学生收取中介费,介绍他们在某店工作,但却暗中勾结商家,以各种理由告诉他们拒绝录用,被拒绝录用的中介费不予退还。有的中介以抵押身份证为借口,获取求职者的私人信息;一些求职者甚至被拖入传销等非法组织,造成人身安全损害。
活跃的维权者屈指可数
面对求职过程中对合法权益的损害,大多数学生选择随遇而安。有大学生表示被骗后没想到举报,不知道去哪里维权。
曾经在一家甜品店工作的大学生苗苗(音译)表示,这家店找到了让她多工作几天的理由,但这并没有让她真正付出任何代价。
也有同学表示,因为没有“正式工作”的想法,所以对工作条件要求不高,即使商家的要求发生变化,也不会放弃这份工作。
其他同学放弃维权的原因是维权会消耗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程潇是其中之一。
“没有多少钱。如果投诉中介或者用其他手段维权,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花钱买个教训就行了!”小程说。
记者专门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一位工作人员的回复也证实了大学生暑期打工维权的尴尬。该工作人员说,大学生投诉兼职被骗的电话不多。如果你想投诉,你需要和对方签订协议。如果只是口头约定,他们是处理不了的。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只能走法律程序。
对此,山西律师白宇也认为,大学生维权不力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侵权,不清楚用什么方法;其次,维权的精力和回报往往是不平等的,尤其是诉诸法律,对于一个普通大学生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大学生”身份使维权面临尴尬
面对大学生暑期打工权益受到侵害,作为劳动监察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有鉴于此,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大学生在校兼职,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
经查阅相关资料,记者发现,根据国家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业余时间工作、学习的学生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对此,白宇表示,这一规定的颁布有当时的历史背景。现在,大学生利用假期去工作。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劳动法也可以适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障碍。
“大学生虽然地位特殊,但还是可以向劳动部门求助。如果劳动部门解决不了,可以上法院起诉,寻求法律保护。”白玉说道。
大学生兼职服务机构短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学生兼职服务机构的缺乏是大学生暑期工作风险因素上升的原因之一。虽然一些大型就业服务中心会在夏季举办暑期招聘会,但场次少,大学生容易错过招聘会,下一次信息发布时间还很远。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针对大学生的兼职服务机构。”。他们对毕业生有一些政策和引导,但大学生不受他们控制。
“如果没有上级的硬性要求,学校是不会主动建立这样的机构的。”太原某大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大学生‘兼职’的行为本身就有争议。学校持既不反对也不支持的态度,主要是担心安全隐患和责任。”
该工作人员表示,校园就业指导中心应该服务于学生的需求,但实际情况是,该部门人员较少,任务较多。如果增加一项服务,需要面对:人员重组、信息筛选、与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合作等。,这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学校会为学生提供正确的安全和工作指导,但短期内仍难以建立专门的指导机构和信息平台。”工作人员说。
兼职信息泛滥,安全系数小
兼职信息的泛滥和不同的可信度也是大学生暑期工作风险因素上升的原因之一。
记者在某招聘信息网站上搜索“太原暑期兼职”,出现了近800条招聘信息。然而,据兼职经验丰富的程潇说,虽然正规网站上发布了一些兼职信息,但仍有一些诀窍。比如人数较多的发起人的信息可能会被中介公布,然后趁机骗取代理费和手续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学生兼职信息主要来自以下渠道:
第一,求职代理;二是街头张贴的海报、广告;三是求职网站等网络信息;第四是朋友和老师的介绍。
信息渠道好像很多,但是真正安全可靠,值得大学生信任的渠道却很少。
白宇说,求职者可以提供很多信息,但非劳动部门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大多是营利性的,甚至还有一些假中介混在其中,真假难辨;面对网络信息和招聘广告,很多大学生通过电话或qq号联系招聘人员,对方骗钱后很容易突然消失;一些假冒公司利用网络钓鱼网站窃取求职者的银行账户和密码等私人信息。朋友老师的介绍比较靠谱,但还是有隐患。
“这些方式要求大学生面对复杂的信息,缺乏安全可靠的信息渠道。大学生经常面临大量未经筛选的信息。”白玉说道。
提高自己的安全和法律意识是关键
针对大学生暑期打工面临的各种问题,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国平在接受采访时说,最重要的是大学生要有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无论是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宣传还是学校对大学生安全的重视。
吴国平强调,大学生在选择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时,必须详细了解对方的情况,选择正式单位和中介机构,签订合同,保留工作证据。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辅导员和学校寻求帮助,通过报警和举报及时解决问题。
白宇还提醒大学生在兼职工作中保存相关证据,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具体来说,一是最好在工作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临时聘用信等书面文件,并以书面形式落实双方口头会谈的内容,特别注意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第二,我们必须在与雇主谈判的过程中记录和保存记录;三、注意保留证明工作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护我们的权利。
另外,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也要了解。“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房贷、挂号费、培训费、服装费等费用都是违法的。”白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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