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经纬客户1月14日,14日,根据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的《关于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安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采取了三项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指出,根据安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报的《2020年10月安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中期报告》,其2020年10月末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中国保监会对安信财产保险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为了增加资本;
二、责令自收到行政监察措施决定之日起停止受理新的汽车保险业务;
三.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命令。2021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在2020年实际支付薪酬的基础上下调,下调幅度不低于2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调幅度应高于平均值。
银监会表示,对上述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银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得中止上述决定。
根据官网信息,安信财产保险于2015年6月26日获得原中国保监会批准,并于2016年1月1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北京,是中国第一批创新型互联网保险公司。目前产品线涵盖健康险、车险、定制险。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安信财险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为韩刚;大股东为中国程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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