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花执法和眼执法,陕西铜川城管发明了“抛人执法”:小贩短时间占路,被拉到城外20公里左右的山野,禁止通行,弃在路边,但走回去要五六个小时。事件曝光后,涉案的4名城管人员被停职检查。
只是因为摊贩稍微慢一点,就和别人吵架,又因为自己的执法权和很多人的优势,拉着摊贩在荒野里跑路,离开别人就开车走了。这就是城管队员所在的地方,这是一个带有古代山贼抢房子绑架人风格的法术。
且不说这个小商贩没有违法占用道路,就是有。作为城管队员,他能批评教育的主要还是批评教育,真的是不肯听。他也可以把它带到城管大队继续沟通,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把人放在车上,直接拉到荒野“流放”。这种行为被严重称为绑架,也是对人身安全的严重威胁。试想一下,如果小贩当时有什么不适,或者有什么危险的话,在荒芜的荒野中走到市区,大概需要五六个小时。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只能是城管四队成员。
到底是什么样的“自信”让这些城管队员如此肆无忌惮,把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扔在荒野里而不感到愧疚或担忧。要知道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其实是犯罪。如果脱下执法人员的制服,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一定会被绳之以法。所以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穿的制服是有执法权的,权利不能滥用,更不能知法犯法。这是作为城管队员最基本的执法常识,但即使是最基本的常识,在现实中也总是被误解和曲解,人们还是以执法为例。
虽然目前涉案的四位城管已经被处分,但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如何处理城管和小贩的关系,这个问题似乎没有解决的办法。虽然各地出台了很多执法改革,包括前几天刚出现在某个地方的“女神”城管微笑执法,但其实并不能完全解决城管与小贩冲突的根源,如何定位城管的根本原则,如何设计便捷的生活设施,给小商贩足够的生意空,让他们有物质条件在城市生存。
虽然城管和摊贩的矛盾每天都以不同的形式上演,但我们也看到了更灵活的执法出现,这也是一种变化。但是像铜川这样把人投入执法是违法的,法律肯定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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