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盗窃...扬州某“N宫”男子出狱后,又去了检察院。他伪造了“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徽章,伪造了工作证、名片等。骗钱骗色,因诈骗被判一年零八个月。出狱后以“反贪局”的名义再次行骗。这一次,检方怒不可遏,在微信上曝光了这个实名为“以人之名”的男子。

自制胸甲冒充反贪局检察官

周,一九七九年生,扬州仪征人。18年前,他刚过20岁,就开始了他的诈骗生涯,其间还穿插着盗窃、强奸幼女等犯罪活动。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5年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01年初,周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同年6月,因犯通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5年9月,他因犯有欺诈罪被判处五年监禁。

2009年出狱后,他萌生了去扬州检察院的想法。周用假头衔做了一个巨大的“胸牌”,写了“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伪造了工作证和名片。

他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劲?主要是为了两个字——钱和色。

骗钱作弊被判一年八个月

根据判决,2014年5月至10月,周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与一名女子取得联系,并冒充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与她交往,骗取对方信任后与她恋爱同居。

同年8月至10月,周在办理信用卡时遇到另一名女子,并再次冒充检察官欺骗对方。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周弥补同事家庭困难,急需用钱,诈骗女方1000元。

不仅如此,周还通过伪造身份骗取了7家银行的信用卡,以维持其体面的生活。周的行为迅速瓦解,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最后,2014年10月23日,周到达案发现场后,被公安机关逮捕并供认犯罪事实。法院于2015年判处他一年零八个月监禁。

检察院以“以人民的名义”的真实姓名被曝光

2016年6月,周出狱。不可思议的是,他回家后拿出多余的工作证、名片和令人震惊的人的假胸牌,再次冒充同一身份,用同样的手段欺骗了两个女人。

《现代快报》记者从扬州市检察院提供的照片中注意到,周曾在扬州某大型商场内拍照。他穿着西装,戴着眼镜,拿着钱包,看起来像一张温柔的脸。他的名片上印着“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并注明“检察官”。

2017年2月,扬州检察院再次发现他的犯罪行为,并通过有效的证据收集,建议公安机关立即追捕他。

4月5日,周再次被捕。此后,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以人的名义”在微信上曝光周,引起广泛关注。

遇到这么“招摇”的检察官请举报!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提醒,检察人员在公交车、饭店等公共场所不会将“某检察院检察官”的徽章挂在胸前。当他们必须执行公务时,他们通常穿着制服,佩戴徽章。

检察官也不会一直跟你借钱,也不会把你带到办公楼前,说会帮你,然后过一会突然出现,说需要一些资金来疏通关系。

如果遇到这样自称检察官的人,请坚决举报!

市民也可以通过扬州检察微信、官方微博、12309举报电话等方式验证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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