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凭借自己长相变老的“优点”,和34岁的女人交了男女朋友。
一年多以来,受害女子不仅被骗了近百万元,还为他生下一个孩子。经过调查,公安西青分局张家窝派出所将其依法刑事拘留。《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9月16日,家住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的女子小张(化名)报警称,自己被男友骗了上百万元。民警经详细了解得知,一直单身的小张曾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上班,后来李某(化名)到该公司应聘,两人因此成了同事。
接触中,小张觉得李某对自己关心有加,李某自称26岁,父亲在深圳开公司,家里非常有钱,自己不希望依靠家里,于是出来闯荡一番。小张慢慢对李某产生了好感,两人逐渐交起了男女朋友。
去年8月以来,李某开始经常找一些理由找小张借钱:先是自称有金融方面的门路,可以弄一批抵押车,倒手就能挣钱,于是小张从母亲那借给他40余万元周转,后来李某又自称可以办理网络贷款,经由小张介绍,她的亲戚朋友也纷纷找李某来办理贷款。
今年7月,小张为李某生孩子住院期间,李某对小张说要办理会员卡,需要小张手机上的验证码。小张没有多想,马上将验证码告诉了李某。可没想到,李某今年9月份却突然失踪,无法联系上。而且,来自多家银行的催款短信也接踵而来。
小张这才得知,李某索要验证码办理的并非会员卡,而是十多张信用卡和网贷业务,这些卡累计欠款40多万元。再加上小张亲戚通过李某办贷款被骗的钱,以及小张从母亲那里借的钱,李某诈骗总金额达到了上百万元。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搜集证据进行侦查,获悉李某因涉嫌其他诈骗案件,已于今年9月被本市武清警方抓获。随后,该案移交至西青分局进一步侦办。
据李某交代,自己并非富家子,而是无业游民,父亲也没有工作,家里经济状况很不好。他看到一家房产中介招聘,隐瞒自己只有17岁的实情,虚报年龄应聘成功后结识了小张。
交往过程中,李某又虚构事实大肆骗钱。虽然李某只有17岁,但已符合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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