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网北京6月8日消息(记者杨宗)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哪个强?最近,中国保险业协会首次通报了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自我评估”结果。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共有110家保险公司具备不同类型的投资管理能力(包括信用风险管理、股票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衍生品运用管理等五项能力)合计249项,其中40项能力为45号文件发布后新增。94家保险公司暂未具备任何投资管理能力。
据了解,2020年10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45号,简称“45号文件”),一方面为优化整合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细化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将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方式调整为公司自评估、信息披露和持续监管相结合,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方式、频次等进行了明确,并规定了违规情形和责任,全面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根据“自评估”结果,110家保险公司依照类型划分,其中6家保险集团公司中,中华保险投资管理能力最为全面,具备信用风险、股票、股权、不动产等四项能力;27家财产险公司中,亚太财险、永安财险均具备信用风险、股票、股权、不动产等四项能力;75家人身险公司中,平安养老是唯一一家具备信用风险、股票、股权、不动产,以及衍生品五项投资能力的保险机构。同时,财信吉祥人寿、复星保德信等12家人身险公司均具备信用风险、股票、股权、不动产等四项能力;再保险公司中,前海再保险和中国人寿再保险均具备两项能力。
(图源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2020年以来,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开发建设了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系统,作为保险公司开展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的平台,同时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从系统运维、教育培训、自律查验、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完善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称,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行业自律和会员服务工作,推动保险公司不断提高投资管理能力自评估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加强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自律管理。通过教育培训、调研座谈、日常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保险公司扎实稳妥推进投资管理能力自评估和信息披露工作,树立“成熟一项、披露一项”和“一次通过”意识,坚决杜绝“带病披露”“闯关披露”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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