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一起事故,引人注目。
这一单一事故发生在北京,再常见不过的轻微摩擦,没有人员伤亡,没有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原因也很常见,但,
这样的事故,毫无疑问属于交警定义上的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常规操作,事故双方只要拍好照片,确定好责任方,留好联系方式就可以马上离场了。如果事故一方不按规定离场,另一方还可以报警。警方会对不肯撤离且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处以罚款。
这单事故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一方面是事故一方是豪车,轻微一碰可能都算是重大的财产损失;另一方面则是事故另一方的“硬气”,持着自己那份“200万赔额的保险”,直接硬怼了上去。
我相信,路上很多司机都有这么一种心态:我有保险,我怕啥?
尤其是随着车辆的第三者保险赔额越来越高,司机们的底气越来越足。前两年,我自己还在买着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最近续保的时候,看到报价员给我上了200万,心里甚为不爽,结果被人家告知,最近99%的第三者上的都是这个额度,才听之任之。
有底气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持着有保险就胡作非为,那也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首先,事故本身毫无疑问会浪费超级多的时间。
虽说轻微事故可以快速解决,但是毫无疑问也会耽误你非常多的时间,也非常影响你的心情,因为你要耗费许多精力去跟对方打心理战,万一别人不认责任,你还得报警,等待交警处理。
当然,无论如何,遇到这种轻微事故,首先你得下车取证。
在车流中下车本来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很可能会引发二次事故。另外,拍照取证的时候,你不能只拍局部,还得拍全景,在照片中摄入环境因素,例如地面有没有实线、转弯位要拍到事故发生点和路口的位置……这意味着,你不仅要下车,还得要在车流中穿梭,十分危险。
(不同的交通事故应该如何拍照,如果你不知道,上网找度娘就好。)
拍完照之后,你可以把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了。不过在这之前,你最好还是先确认好责任,录音录像做好记录。毕竟用照片来确认责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容易就被责任方赖账。把车移到一边后,也不要留下联系方式就走,最好还得等对方出了报案号才离开。
前段时间,咱们编辑部就有一位同事遇到这么一个事故:他在路口和别人发生了剐蹭。事发时,对方已经承认了责任,但是事发后,对方反口不认,让咱同事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我同事迫于无奈——不想浪费时间到交警大队,只好啃下这只“死猫”。
(这样的事故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很难判定责任,最好先报警咨询一下。)
确认好责任,报警报保险,到拿到报案号……这个过程,老实说,耗费你个把小时不算什么事。要是你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那耽误的事情可能就得往大了去了。这还不算你要把车送去4S店定损维修的时间。
一年365天,这就被无须的事情耽误了一天,你说冤不冤。
其次,事故后的维修,让你得不偿失。
你说,浪费了这一两天时间也就算了,但结果还很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你是无责方,而且被撞的部分恰好就是你想修的地方,那还好,你可能要省下一笔钱了。但如果被撞的部分本来就完好无损的,那这一趟你就白走了,甚至还可能赔上一点钱。
因为只要车辆的钣金件出现了维修记录,二手车贩子肯定会以此压一下你的价格,价格可能不高,但一个面压个几百上千也是轻轻松松的事情。所以,如果你是无责方,别看当时没出啥钱,其实都只是挤压到最后,一起清算罢了。
当然,你可以跟对方主张你车辆的折旧费,说是日后卖车可能会因为这单事故赔钱。如果对方点头答应这折旧费,那事情就好办多了。但是,保险一般不会承担事故的间接损失,换句话说,保险不太可能赔你折旧费,只得责任方自个儿掏腰包。
我想,只要不是二愣子,都不会主动包揽这一折旧费。
如果对方不赔你主张的折旧费,那么留给你的办法就是起诉。在起诉之前,你首先得请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的费用各地略有差异,估计差的也不多,也就千把元。
鉴定完之后,你才能到法院去起诉。当然,别以为起诉了,法院就会支持。一般来说,法院不太支持折旧费,除非你是纯手工打造,具有收藏价值的车。当然,凡事是不是都有例外呢?也有!例如发生在2015年的苏某某与宋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这个案子争议的焦点是苏某某是否应当赔偿宋冰车辆贬值费和租车费用。结果是,因宋某之车辆购买于2014年11月3日,系属新车,事故导致该车辆局部严重受损,即便已经修理,但势必会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故原审法院根据评估报告确定宋某之贬值费损失,要求侵权人苏某某赔付13000元的折旧费。
这个案子,经过了二审。宋某上诉完,接着到苏某某上诉,2014年11月发生的事故,到2015年11月才有了最终审判。为了这万把块钱,事故双方不知道跑了多少趟,耽误了多少时间。你说这究竟值不值?我个人觉得不值。
最后,保险不是万能,有些费用,它赔不了。
从上面这个案例中,你应该能发现,保险不是万能的。和苏某某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其车辆投保的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苏某某主张要赔也是保险公司来赔。结果,保险公司只赔付了事故中的直接损失,例如车辆维修和人员治疗的费用,而宋某主张的车辆价值贬损费、租车费属于间接损失,由当事人苏某某来承担。
当然,路上撞到一台新车的概率,老实说,还不是特别高,但是撞到出租车这样的运营车的概率就非常高了。而且,他们主张的误工费,还真的一般都能受到法院的支持。按照出租车师傅老王的说法,要么不起诉,如果要起诉,基本一打一个准。
非人身伤害导致——例如出租车进厂维修所耽误的时间——的误工费,保险赔吗?我问过中国平安的保险专员,他们说,不赔。
说到这,我还真为文章开头的那位本田车主捏一把汗。要是在这起事故中他要背负责任,要是那辆劳斯莱斯上的是运营牌照,从事的是豪车的出租业务,那这位本田车主会不会承担起他的误工费?要知道,这些车,即便只是小剐小蹭,那也要好几天的时间啊,租用费用往往也不低。
所以,在马路上,除非你有正当路权,否则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千万别意气用事。
怎么才知道自己是否拥有正当路权?没别的办法,拿科目一重温一下吧。
文 | 大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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