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哪些?区域经济一体化类型“一体化”一词英文为“Integration",区域经济一体化最初来源于企业之间的联合。虽然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但国内外对经济一体化尚无统一的定义。
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最早是由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在1954年提出的。他认为.经济一体化就是将有关阻碍经济最有效运行的人为因家予以消除,通过相互协调与统一,创造最适宜的国际经济结构。丁伯根把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人经济交易自由化是消极的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贫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是积极的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在其名著《经济一体化理论》一书中对“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也做了明确的阐述。他认为,经济一体化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就过程而言,它包括采取种种措施消除各国经济单位之间的歧视;就状态而言,则表现为各国间各种形式差别的消失。巴拉萨的这一定义在西方经济学中具有经典性意义.但是,巴拉萨的定义是从行为或手段的角度来描述经济一体化,却没有指出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或效果是什么。
区域经济一体化另外一位美国经济学家维多利亚·柯森对巴拉萨定义中的“过程”解释为趋向全面一体化的成员国间生产要素再配里;对定义中的“状态”解释为完成一体化的国家间生产要素最佳配置。
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学家彼得·罗布森则强调,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并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安排应该体现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在某种条件下,成员国之间歧视的消失;第二,维持对非成员国的歧视;第三.成员国之间在企图拥有持久的共同特性和限制经济政策工具的单边使用上有一致的结论。
还有经济学家将其定义为单独的经济整合为较大的经济的一种状态或过程;或者将一体化描述为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在这个多国经济区城内,贸易壁垒被削弱或消除,生产要紊趋于自由流动。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往往大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地理范围。
区域经济一体化综合上述思想,结合一体化组织的实践,可以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指地理区域上比较接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协商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议的形式组成国家与国家间的经济联合,制定共同的政策措施.实施共同的行为准则,规定较为具体的共同目标,取消妨碍各国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移动的障碍,实现成员国的产品、生产要紊在本区域内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促进区城内的专业分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生产技术.不断提高成员国的经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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