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蓬勃发展的保鲜电商“代萝卜”因快速扩张、资金链断裂,突然宣布停业整顿、店铺经营,导致大量供应商、合作伙伴、消费者、员工上门讨债。今年6月初,经申请人申请,镜湖区法院立案执行了“代萝卜”系列案件。法院将代萝卜母公司安徽菜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芜湖菜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徽佳品优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列为“执行人”,并向这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达了“限消费令”。6月15日,记者从镜湖区法院执行局了解到系列执行案件的最新进展。6月11日,镜湖区法院执行局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代萝卜”相关案件进行了核实。据执行法官王伟介绍,经核实,代萝卜母公司安徽菜菜公司已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组。其子公司也将在不久的将来纳入合并重组。根据《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目前,安徽省菜菜公司在镜湖区法院的19起强制执行案件将以“终止执行”的方式结案。“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通知申请人,并发布最终执行裁决,通知他们可以向安徽菜菜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上海成金田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记者从安徽菜菜公司民事破产裁定中看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作为一家轻资产企业,如果破产清算,其债务偿还率将极低,但安徽菜菜公司组织结构完整,商业模式成熟,存货保管良好,线下门店具备立即开业的条件。目前已有近百家门店复业。如果安徽菜菜公司能够成功重组,将有利于债权人的债务偿还。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对构建健全农产品销售产业链、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也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因此,安徽菜菜公司具备重组条件和重组价值。“2020年1月2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菜菜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1月,“代萝卜”被起诉至芜湖市镜湖区法院。镜湖区法院于2020年4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责令被告芜湖菜菜公司、安徽菜菜公司和安徽佳品优先股公司限期返还原告的定金、收益和违约金。2020年6月初,经申请人申请,镜湖区法院立案执行代萝卜系列,安徽菜菜、芜湖菜菜、安徽嘉品首选三家公司被列为执行人。6月8日,镜湖区法院向安徽省菜菜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阳、芜湖市菜菜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林志、安徽佳品优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朝晖发出“限制令”。执行法官表示,虽然“代萝卜”关联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但相关执行案件将“终止执行”,但法院下达的“限制消费令”不会失效。在相关人员未付清欠款的情况下,“限消费令”仍然有效。记者了解到,限制高消费作为一种惩罚手段,会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等方式,使被执行人感到不方便。,并达到促使他主动执行的目的。法院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了与“留白萝卜”相关的限制消费措施,不允许相关人员进行以下非生活和工作所必需的高消费和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的二等舱或二等以上舱;酒店、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星级以上场所高消费;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或装修高档住宅;租用高端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所必需的车辆;旅游度假;孩子就读高成本私立学校,乘坐G头动车组列车上的所有座位,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上的其他头等舱座位,以及其他生活工作不需要的消费行为。记者古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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