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合肥市中小学办学十大禁令》正式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有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优化教育生态环境,让孩子健康成长、努力学习、轻松快乐。1.“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办法的通知》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和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2.“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分班座次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严禁各地、各校根据考试成绩对班级和学生进行排名。义务教育学校禁止以任何名义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3. "不随意占用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程:《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学校要启动国家规定的全部课程,重视声、体、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特别是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的开设和教学,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允许学校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上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4. "课后作业不要布置太多”:《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办法的通知》规定,要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布置合理的作业时间。5. "不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要规范作息制度,控制学习时间,保障学生休息、周末自主支配、晚上自学的权利。严格遵守国家课时规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走读生每天的教学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不要组织走读生晚上学习。控制寄宿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非寄宿学校不得晚于下午6时离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晚自习或补课。6.“不得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7. "没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考,如周考、月考等。”: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办法》的通知规定,要坚决控制考试数量,小学一、二年级学校每学期可以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举办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只在小学一、二年级举行期末考试,不组织期中考试。普通高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跨地区统一考试和模考。8. "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教师不得为学生提供有偿家教或有偿辅导班,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职或兼职。9. "学生不得因学业问题羞辱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10. "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办法的通知》规定,教师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改作业。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十大禁止”行为一经查实,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1.撤销涉及学校的模范学校、特色学校的荣誉称号;2年内取消评价和评价资格;2年内取消申请民办学校奖励资助资金的资格。2.对涉及的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诫勉、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处理。3.责任班主任、教师及其他人员应作相应处理;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教师资格。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学校广泛宣传“十条禁令”的要求,让家长做出理性判断,正确对待。同时,开展督导督导,对“十大禁令”的实施情况进行暗访,切实减轻违反教育教学规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过度学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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