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月底的广州,春天刚刚好。在广东省人民医院,丽江被打得面目全非的女孩小东也想进入自己的春天。但是,曾经被打的痕迹和心理创伤,让她难以迈出脚步。
左上颚壁骨折为轻伤,鼻骨粉碎性骨折为轻伤,面部伤口5.2cm为轻伤...法医告诉小董第二次伤情鉴定结果时,她知道丽江市公安局2月21日古城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中“轻伤”的具体内容“虽然差别不大,但我有权利知道。”
小东说,从去年11月11日被打开始,她就要承受身体的痛苦,正视无情的诋毁。“我的外貌和尊严都被践踏了,我妈生病了,我男朋友分手了。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
但是,女孩小董告诉红星新闻,这段经历让她成长,让她在绝望中看到希望。
3月27日,红星新闻赶赴广州采访丽江被打女孩小董。
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她第一次向红星新闻透露了自己的遗书。同时,她在治疗期间的受伤照片和被打了136天的近期照片也首次通过红星新闻曝光。
第二次伤情鉴定仍是“轻伤二级”2016年11月11日凌晨,丽江古城一家名叫宁蒗的烧烤店发生了一起暴行。
辽宁女孩小东和两个朋友被打。先是瓶子砸到了她的头,然后瓶子划伤了她的脸。经过几轮殴打,伤势最重的小董已经面目全非,一个几厘米长的伤口从眼角一直爬到左鼻子。
让她至今抱怨的是,为什么丽江警方在她刚受伤的时候没有拍照取证。同时,她对“后期伤情鉴定”充满了怀疑。于是,她再次向丽江警方申请鉴定。“而且,因为被打,我经常头痛、呼吸困难、视力模糊,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认定?”
在小董看来,他是受害者,有权第一时间知道鉴定结果。但是,“2月21日,伤情确定后,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只有‘轻伤二级’几个字。”3月10日,在广州中山大学鉴定中心,她再次进行了伤情鉴定。两周后,丽江警方打电话给小董,告知其鉴定结果仍为“轻伤二级”,但未透露具体内容。
事件发生后,小东一直伴随着药物,每天27粒,6包颗粒,让她恶心。但是为了尽快恢复,她不得不这么做。她告诉红星新闻,父亲几年前去世了,哥哥也有负担。我妈被自己的事刺激了,在医院住了十几天。她以前存钱自己开店,没想到,大部分积蓄都放在里面了。“我现在没有工作,所以我就是出不来。三个多月花了15万,自己掏钱。有律师来找我辩护,我却要了30万。我买不起,就拒绝了。所以,我到现在也没有自己的律师。”
更多阅读丽江被毁容女子鉴定为轻伤二级 称不能接受这样的鉴定结果去年11月,董女士和另外两个人在云南丽江的一家烧烤店吃饭时,被几个人殴打,董女士面部明显受伤。事后,董女士在微博上发布了受伤照片,引起了全国的关注。2月13日,法医来到她在广东的住处进行正式伤情鉴定。近日,董女士通过微博发布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伤情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
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对此,董女士在微博上表示不满。“所以我现在的左侧上颌窦粘膜下囊肿,鼻侧长伤口肉触不敏感,表情僵硬,丧失视力和漂浮物体...这些不是伤害吗?我怎么能接受这种迟到的小伤?”
早些时候,董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丽江警方曾建议她去第三方进行鉴定,但她最终选择委托当地警方出具鉴定结果。
2月23日,董女士再次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对目前获得的评估结果没有整理思路。“如果有异议,我会申请重新鉴定。我还没决定。但是残疾鉴定还是要做的。”
经过梳理,记者发现,很多网友评论董女士伤情严重,鉴定结果为轻伤,不合理。
记者咨询了律师和法医后了解到,司法鉴定中所谓的“轻伤”与普通公民理解的有很大差距。其实轻伤不算“轻”。
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李先生表示,普通公民提及的轻伤更接近司法鉴定中的“轻伤”概念。根据《轻伤鉴定标准》,轻伤是指对人体肢体或外貌的损伤,听力、视力或其他器官的部分功能障碍,或其他对人体健康有中度危害的损伤,包括一级、二级轻伤,一级轻伤更严重。
李先生说:“以我个人的经验,轻伤的鉴定结果应该没问题。”
那么,轻微伤害、轻微伤害和严重伤害在司法实践中意味着什么区别呢?四川明巨律师事务所律师税渔阳表示,在涉及故意伤害的案件中,伤害鉴定的结果非常重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如果鉴定结果达到轻伤或重伤,则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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