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电子驾驶证互认
9月12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电子许可证互认申请合作共识》。具体内容包括:确定电子许可证互信互认试点类型列表,发布电子许可证申请场景列表,构建电子许可证跨区域异议处理机制,构建相对统一的电子许可证申请模式,支持各领域申请场景异地调用验证电子许可证。这也意味着长江三角洲的一个网络将再次升级。
本规定实施后,车辆未携带纸质驾驶证或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经核实状态正常的,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辆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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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4日焦点报道,上海交警12日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的电子驾驶证和行驶证将于9月30日起正式认定。实施后,车辆未携带纸质驾驶证或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明的,“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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