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记者8月21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武汉市洪山区思培训中心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责令赔偿北京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去年3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学而思投诉称,发现学而思在企业的门店、宣传、推广中使用了“学而思”和“学而思教育”的标识,与学而思的商标高度相似。鉴于“学思”注册商标已经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被告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很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和误认。学习与思考要求:在教育培训服务领域,学习并学会停止使用与“学习与思考”相同或近似标识的商标侵权行为;立即停止在教育培训服务业务活动中使用“武汉市洪山薛培训中心”名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100万元。
斯·雪儿认为,“斯·雪儿”作为其组织名称的简称,在2008年的服务活动中被广泛使用,“斯·雪儿”商标的使用时间早于“薛·四儿”商标的注册时间。以“斯雪儿”为名称,不具有依附于所涉注册商标或原告商誉的意图和必要性。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原告作为商标“学习和思考”的注册人,应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被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商标中最突出的“学习和思考”两个字只有语序上的区别,容易引起公众的混淆。因此,被告侵犯了雪思思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但是,被告使用“武汉市洪山区薛培训中心”的名称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红山思思学习中心成立日期为2009年4月2日,比“思思思”商标注册日期提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确定红山雪中心赔偿北京思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
一审判决后,武汉思雪儿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5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明确,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1.《学而思状告思而学 还原事发经过及背后真相!》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学而思状告思而学 还原事发经过及背后真相!》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1058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