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轰动一时的钱宝网络打雷案终于开花结果。实际控制人张小磊被判处15年监禁。据悉,张小磊设计了庞氏骗局;截至事件发生时,募捐人本金尚未支付,约300亿元。2018年2月1日,钱宝网络实际控制人张小磊等人被依法逮捕。
2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审理,宣布对被告人张小磊集资诈骗案进行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小磊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亿元。张小磊在法庭上认罪并忏悔,称他服从了法庭判决,没有上诉。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和2012年7月,被告张小磊利用线下非法募集的资金,在南京设立了实际由其控制的江苏王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钱宝信息传媒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述两家公司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了“钱宝网”,以正常年化收益率20%-60%的高回报为诱饵,通过“钱宝网”,
与此同时,张小磊隐瞒了一个事实,即一小部分筹款资金用于生产和经营,大部分用于新老和个人挥霍消费;通过设立或收购关联公司、夸大业务规模和投资价值、赞助相关活动等方式。,集资参与者的信托被骗取,非法集资持续,导致网上集资参与者巨额本金在事发时未被返还。2017年12月26日,张小磊向公安机关自首。
事发后,公安机关全面开展了涉案资产的追回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了被告人张小磊的个人银行卡、“钱宝部”相关企业账户中的资金以及涉案的其他相关资产。追回的资产将移交给执行机关,非法所得将被追回并按比例返还给筹资参与者。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执行本案财产刑时,对集资参与者损失的赔偿优先于执行没收财产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小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他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张小磊自首,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回损失,当庭认罪悔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本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包括NPC代表、CPPCC议员、专家学者、记者和部分募捐参与者代表在内的50余人参加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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