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9时,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括黄宇罡在内的5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刘枫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朱立同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黄宇罡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邱武林因容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被告蓝勇因协助销毁证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被告人黄宇罡、刘峰、朱立同、邱武林、兰勇均表示将继续服刑,不上诉。
被告人亲属、NPC代表、CPPCC议员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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