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原天津市CPPCC副主席、原公安局局长吴长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一案,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吴长顺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因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单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因滥用职权被判六年监禁;他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10个月监禁。他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在他的死刑在两年缓刑期满后被减刑为无期徒刑后,他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或假释。吴长顺贪污贿赂所得的财产和孳息,应当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吴长顺在法庭上表示,他会服刑,不会上诉。经审理查明,吴长顺利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天津市CPPCC副主席职务之便,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非法侵占公物3.42亿元;直接或通过亲属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8440万元;挪用公款1.01亿元以上用于个人使用和营利性活动。吴长顺为了为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获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上述公司人员向数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相当于人民币1057万元。吴长顺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他人采取刑事侦查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的;徇私枉法,接受他人请求,包庇犯罪嫌疑人,使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院认为,由于吴长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供认了一些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贿赂事实,认罪悔罪,积极返还赃物,提供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立功表现,具有法定的、酌定的从轻处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1.《武长顺一审被判死缓 武长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武长顺一审被判死缓 武长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051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