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评估(万元)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转让:是
目标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转让权:是(放弃与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转让:否
重大事件和其他披露: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140029634869元,其中目标企业100%国有产权挂牌价格为1元,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有的140029634769元债权挂牌价格为140029634769元。
2.目标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3.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审计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上市日之间,没有向目标企业发放新的贷款。如因矿山维护需要,山东黄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可继续为目标企业上市日至交割日之间所需资金提供贷款(简称“新债权”)。
4.目标企业拥有2个采矿权(莲花山铁矿C370000200901211000281)
4.东辛庄铁矿C3700002009012110002813)拥有一个探矿权(山东省昌邑市东辛庄-莲花山矿区深部及外围铁矿勘查许可证,T37420080302003821)。两个采矿权均于2019年3月22日到期,目前正在办理续期手续,需要支付新增储量的转让收入。拟按《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更正通知书》的要求对转让收入进行更正,未来转让收入未从本次转让价格中扣除。探矿权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第三次保留。
5.根据韦偃铁路规划方案,拟建铁路预计覆盖山东黄金集团昌邑矿业有限公司(东辛庄铁矿)10万吨左右的矿业权资源;拟建铁路覆盖山东省昌邑市东辛庄-莲花山矿区深部及外围铁矿勘查约390万吨探矿权资源。双方已就采矿权压制意向签订协议。
6.诉讼情况:(1)与中铁上海工程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市政公司”)发生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判决结果,标的企业需向中铁市政公司支付81.35万元。到目前为止,判决尚未执行。(2)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目标企业,要求支付210.6万元工程款和违约金,并申请法院冻结目标企业250万元财产。此案正在审理中。
7.其他重要事项见审计报告[2020]第000897号、资产评估报告[2020]第13010号、矿业权评估报告(2020)第58号、矿业权评估报告(2020)第59号
转让方名称:山东郭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转让有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产权及债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拟受让方应承诺,产权转让后,目标企业将继续承担剩余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并履行目标企业签订的所有合同。
3.拟受让方承诺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新增的全部债权全部偿还给目标企业。
4.拟受让方承诺本项目受让方同时转让金善矿业有限公司85.27%的国有股和10013309467元的债权,同时转让山东盛大矿业有限公司100%的国有产权和6496万元的债权..
5.拟受让方应承诺目标企业从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产生的损益由目标企业承担。
6.意向受让方必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充分了解交易标的。拟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被视为完成了对本项目的所有尽职调查,充分认识到本项目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有披露内容,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本项目的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和缺陷,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承担受让方交易标的带来的所有风险和后果。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目标企业现状和缺陷为由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方或返还上市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风险。
7.拟受让方承诺在目标企业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完成目标企业名称变更,不再使用“山东金”名称。
受让方资格:
1.拟受让方必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委托(包括匿名委托)、委托、代理或受让。
允许联合转移:不允许
186 - 6017 - 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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