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的男青年周某某,没想到他的一些段子和笑话,导致一个邻居猝死。他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经有关部门调解,周某某近日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在此之前,周某某举动也被警方视为犯罪。
玩笑中,邻居突然倒下
据悉,周某某和与之同龄的苟某 ( 男 ) 系邻居。去年2月6日早上,他们在住处附近的小卖部门口相遇。
他们在食堂买东西的时候,开玩笑,甚至互相推搡。在此期间,苟突然变了脸色,然后倒在地上。
周某某看到这种情况,以为他在开玩笑,叫他不要装了,可是他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周某某才意识到情况不妙。当他蹲下来时,看起来很虚弱。
这时,吓坏了的周某某没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家。之后,小卖部老板赶紧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抓
然而,在家属了解到苟某死前曾和周某某玩笑戏耍后,找到周某某理论,见周某某态度强硬,家属于是便报了警。
警方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后,征得家属同意,进行了尸检。半个月后,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遵义县警方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之抓捕。警方认为,作为邻居,周某某应该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况下,周某某还与之推搡戏耍,致其病发死亡,而且眼见苟某发病倒地,周某某逃离,有见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免除刑责,民事赔偿 6 万元
然而,当警方向遵义县检察院申请逮捕周某某时,遭遇 " 卡壳 " 。
据遵义县检察院审查,周与苟虽是邻居,但周某某并不知道苟有冠心病,也不知道病情的严重程度。周某某的戏推行为不足以致苟之死。
而因戏谑导致苟死亡的诱因只有5%-10%。因此,检方认为周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周对此只能承担民事责任。
鉴于死者家属不愿出庭,经公、检人员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律师说案:为玩笑埋单
遵义乾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国彬说,检察院对本案的认定是正确的,周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他患有冠心病,周某某以不适当的方式诱导病人死亡,他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周某某没有用笑话刺激他,他可能不会突然死去。从公平的角度来看,周也应该为他的笑话付出代价。
我们在网上发现冠心病很容易猝死。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控制着人的一切。冠心病患者应避免情绪激动。禁止让他们感到极大的喜悦和悲哀。否则,中枢神经系统的应激反应可引起小动脉异常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心肌收缩增强,从而因缺血缺氧而猝死。
此外,冠心病患者忌超负荷运动,但要保持适量有氧运动;要保持身体水分,忌口渴了才饮水,而且冬天要注意保暖,夏天要保持清凉,否则,都易发病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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