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迹山
铬是一种剧毒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脏、肾脏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害。在人体内积累时具有致癌性,可能诱发基因突变。据调查,国内9家药厂生产的13批药品所用胶囊中的铬超标,最高超过90倍。昨天,13种产品被暂停销售和使用。
俗话说“人命关天”,药用胶囊那么毒,超标厂家那么多,肆无忌惮,震惊世界。相比之下,“暂停销售和使用”的行政纪律措施无疑过于“挠痒痒”。
为什么事情会一步一步落到如此地步?厂商和商业企业的逐利性固然难辞其咎,但不是“原罪”。毕竟“无利不起早”也是商业发展和市场繁荣的内在动力之一,这是可以理解的。就记者所见,吉林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验员在铬检验项目栏写合格未检验”令人震惊,生产车间主任程兆平也证实“铬、铅未检验,正常应该检验的对身体有害”。这种明知故犯,说到底就是一种肆意无监督的明火执仗,“即使出了问题,也无妨”。进一步研究,这些自然源于政府相关部门的渎职和不作为。
从本案的调查过程来看,我们看到的是“根据线索,记者在北京、江西、吉林、青海等地购买样品进行检验”,我们看到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称“已责成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用空心脏胶囊铬超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 并派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反应依然迅速。然而,人们总觉得是舆论监督的力量促使违法真相被逐步披露和调查。 那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否仅限于发布通知、指示下属、派人监督?平时的检测完全委托厂家自己做?这和“聋子耳朵——装修”有什么区别?是否存在“猫鼠一家”的利益关联关系?!
阿莫西林、诺氟沙星、胃康灵...这些常见的药用胶囊本来是用来治病的,现在先做成毒胶囊,可以说是先苦后不益。这让对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和药厂有绝对信任的患者感到尴尬和多么“难过”?!如果患者拿出确凿证据证明胶囊已经造成健康损害甚至疾病,那会是一场多么巨大的司法诉讼啊?如果没有人举证提起诉讼,中国人是否应该默默忍受这种伤害?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会不会拿胶囊中铬超标这件事,毫不犹豫地提起诉讼?
药用胶囊铬超标不仅是医学技术指标问题,也是关系到患者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鉴于此事的重要性,公众正在密切关注这一不良事件的后续处理,这几乎是肯定的。只是“暂停销售和使用”,甚至说“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这显然与人们的预期相悖。毒胶囊的毒被耽误了很多年,很多受害者是必然的。如果不继续一路追究责任,地狱就很难付出代价来恢复名誉,也就不可能遏制类似现象的反复蔓延。
1.《胶囊铬超标 “胶囊铬超标”亟待一路追责》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胶囊铬超标 “胶囊铬超标”亟待一路追责》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1330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