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县已开工公共租赁住房670套,其中祥龙家园270套,同德新村180套,同心社区220套。基本建成670套,已投入使用450套(祥龙家园270套,同德新村180套)。
2.2017年,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64套,其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7套,人才公寓27套,其他收入10套。现在香龙嘉园小区已经分配满了。
3.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公共租赁住房220套,第二批农民工和新就业大学生2018年5月正式申请,6月分配入住,12月前分配220套。
4.截至2017年12月底,已收公共租赁住房(香龙家园)租金共计711,124.5元,直管公房租金已收156,762元。公租房(翔龙家园)物业管理费用约15万元,直管公房维修费用约12万元。
5.2017年清远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7人,符合2017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货币租金补贴标准和保障面积如下:一户35平方米,二户40平方米,三户45平方米,四人以上50平方米。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每平方米6元,其余每月每平方米5元。
2017年,清远县(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共计9.576万元(其中低收入家庭9户,支付金额2.556万元;其他申请人28人,缴费金额7.02万元),均在2017年12月底前缴纳。
清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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