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安全办公室获悉,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高优质食品供给,引导公众消费,《食品安全山东》公众品牌综合评价标准正式发布。这是山东省首个“食品安全山东”品牌建设地方标准,为实施“食品安全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推动品牌建设步入规范化轨道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支撑。
据省食品安全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作为食品工业大省,多年来一直位居全国第一,涌现出一批区域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2014年,山东省启动“食品安全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发布《关于“食品安全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通过持续培育、整体打造、巩固提升,努力打造山东食品安全整体形象。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9000多个示范单位,10个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和51个省级食品安全县。山东省研究制定了《食品安全山东》公众品牌综合评价标准,旨在建立系统、完善、科学的品牌评价标准体系,有效支撑高端品牌发展,打造培育一批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促进食品行业优质发展。
标准坚持“安全优质”的评价原则,评价对象包括“食品安全山东”示范企业和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前者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食品街等聚集区,旨在培育高端食品品牌,提供优质食品供应。后者是市县政府,旨在提高区域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举起“食品安全山东”的金字招牌。
“食品安全山东”示范企业以“高质量”为评价原则,涵盖食品生产、配送和餐饮的各个环节,并将信用等级、技术创新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品牌价值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纳入评价标准。下一步,我们将提高设立门槛,严格控制数量和质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培育优质“食品安全山东”示范企业,确保其先进性和示范性,带动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省级食品安全市县以“安全”为评价原则,包括党政责任、源头治理、过程监管、执法处罚、产业升级、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社会共治等58项评价指标。同时设定群众满意度等6项否决指标,涵盖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餐厨垃圾、餐具集中消毒、“三小”管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等,下一步将由省食品安全办对质量进行严格评估,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
同时,山东省将加强对“食品安全山东”示范企业和省级食品安全市县的动态管理和长期跟踪。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及时退出,确保创建单位的示范和高质量。
1.《问安山东 山东首部“食安山东”公共品牌地方标准发布》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问安山东 山东首部“食安山东”公共品牌地方标准发布》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1461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