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开庭 被告未出庭法庭缺席审理
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开庭,被告及父母未出庭,法庭进行缺席审理
记者从大连10岁被害女孩王某家属处获悉,5月9日上午9点半,大连13岁男孩杀10岁女孩一案民事诉讼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
受害女孩王某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被告蔡某某没有出庭,蔡某某父母也没有出庭,对方也没有委托代理人,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
田参军称,他代表原告提出了诉讼请求,提交了相关证据。接下来等待法院的评议和判决。“还是此前的一百余万的赔偿要求,但是当天宣判的可能性不大。”
而关于刑事责任部分,田参军表示,目前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正式通知,不确定侦查是否还在进行。“关于蔡某某父母的责任划分还没明确,蔡某某仍是收容教养3年。”
2019年10月20日,13岁的蔡某某将10岁的淇淇杀害,未满14岁的年纪让作案人暂时被赦免于刑事责任之外,目前已对其做了三年收容教育的顶格处理。11月1日,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在内的6部法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被害人家人也请了律师,准备向有关机构上书,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它相关法条的修改。
2020年1月3日上午,受害者王某的父母与其代理律师田参军,来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并索赔一百余万。
王某父母的诉求包括:一是要求蔡某某及其父母对王某的被害赔礼道歉;二是争取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经济赔偿;三是要求赔偿家属处理王某后事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等。田参军表示,这些赔偿诉求,有的是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出来的,有的是估算的,总额为一百万余元。
诉讼文书显示,因为蔡某某的残忍侵害,剥夺了王某的生命,破坏了王某完整的家庭,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和精神打击,蔡某某一家当对王某父母进行经济赔偿。因为蔡某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对王某父母的经济赔偿责任。可自案件发生至今,蔡某某父母从没有和王某父母联系,没有表示最基本的歉意,更没有对其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王某妈妈说,诉讼费一共2万元左右,钱是找亲戚朋友借的,“我们坚持用法律的武器讨回公道,对其提起民事诉。希望法院给出公正的评判,也期待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尽快查清蔡某某父母是否涉案。”
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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