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把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大。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应在哪些方面努力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大局和百年来世界空前变化的“两个大局”的基本出发点来规划。2020年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是立足“两个大局”,适应新的发展阶段新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体制的行动计划。这对全面、系统、协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新阶段、新情况、新要求
“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经济发展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世界将进入百年来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深入发展。COVID-19的肺炎疫情在对全球经济和社会产生短期影响后,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当前,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认清这一历史地位、时代背景、国内外“两个大局”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全方位提出了新要求。
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一方面,从国有企业的使命和定位来看,国有企业必须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大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发挥关键作用,成为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市场主体;另一方面,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要把握百年来世界空前变化的变化方向,抓住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应和引领经济全球化趋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益。这一切都需要通过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来积极实践和实现。在这种背景下,国企三年改革正是时候。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围绕八项重点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形成以资本经营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实施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行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虽然是三年改革计划,但在制度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具有长远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将推动形成更加成熟和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资本经营为重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有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经济结构、平滑经济周期中的战略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是实现制度创新的突破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始于1978年,1993年中央政府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然后在2003年开始从宏观层面进一步进行制度创新,推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入新时期后,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这需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微观企业制度方面逐步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这就要求坚持党领导国有企业的重大政治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并在企业治理层面上统一起来;在宏观监管体系方面,进一步强调政企分开、政资分离、公共管理部门未能履行投资者职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未能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推动监管职能从管理企业向管理资本转变。这种以出资为基础的国有企业监管,涉及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对象等多方面的变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监管效率的前提下,确保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独立经营。制度是运行的基础,这两项制度的创新决定了国有企业运行的活力和效率,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任务。
应该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以资本管理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是复杂而艰难的制度创新,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索。国有企业三年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行动要求和目标。比如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依法全面落实董事会的法定权利,全面建立董事会授权给经理层的管理体制;在形成以管理资本为重点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体系中,建议以管理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营、提高资本回报率、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被投资企业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这一系列改革行动,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资本管理为重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将取得明显成效,对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布局要优化,结构要调整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沿着两条相互关联的主线不断深化,一是上述微观层面的企业制度创新,二是宏观层面的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重要出发点是将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更好地符合其功能定位。新时期,我们更加注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能力、控制能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中国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根据高质量经济发展的要求,国有企业应以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制造业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关键作用。国有资本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应急能力建设、公益事业的行业,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国有企业应在畅通国内外双循环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八大以来,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得到有效推进,国有资本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集中度不断提高。如果把壮大、做强、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就意味着通过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很好地实现了“做大”的目标,但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的功能定位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做强”的目标没有很好地实现。中国国有经济呈现“大而不优”的基本格局。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三年行动中,国有企业改革要求以服务国家战略为重点,以主体发展实体经济的责任为重点,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平滑产业周期、市场周期、经济社会周期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在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方面取得更大成就;等等。这些基本行动和目标将极大地促进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从而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功能,更好地为国家战略服务。
必须深化三个层次的改革
在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从三个方面解决国有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公平竞争市场的主体问题:一是企业产权改革。它不仅是提高现代企业效率的制度基础,也是坚持“两个不动摇”、探索多种公有制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途径。二是管理机制的转变。推进国有企业运行机制从行政管理机制向市场化运行机制转变,切实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使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三是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实现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需要深化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和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一直以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不断深化。新时期,我们在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和公益两大类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系统地、协同地推进这两方面的改革。但是,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后的分类治理需要进一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与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的协同作用需要增强。针对这些问题,国有企业三年改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革目标、路线图和具体措施。比如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要求大力推进经理终身制和合同制管理,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再比如,在促进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中,要求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这些重大举措对于共同推进市场化改革,进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从“两个大局”的角度,系统思考,协同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能否真正对国企改革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取决于能否有效实施。“不知道困难,只能去做。”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需实践、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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