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未来将成为杭州的历史。廉租房将与公租房并行运行,统称为公租房。5月29日,杭州市住房、保险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运营管理的通知》,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
以前住廉租房的人,并联后房租怎么算?没有廉租房,申请条件会改变吗?在《通知》中,针对这些问题,也发表了初步设想。
当然,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听取每个人的意见。通知的具体内容可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页的“建议和意见”部分找到。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6月4日前将信息反馈至市房管局。
年内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
会弹跳着跑
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行运行的消息已经在国家层面提出来了。2013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从2014年起,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行运行。
两种房子要并行运行,主要是这几年发现了一些新情况。
第一,两个房子都是经济适用房,但是对于群体来说是不一样的。他们需要分别申请和排队。有的人根本想不出自己适用哪种安全方法,真的很不方便;
第二,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的加快,喜欢住房的人越来越多。
比如廉租房,如果达到保障目标后还有剩余,那就浪费了——因为进入壁垒和保障标准不同,剩余的房子无法调整;
三是部分居民收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但是他在住房上还是有困难,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所以要先退出廉租房,再申请公租房,挺麻烦的。
杭州提出今年将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行运行,将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作为全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管理。
并联运行后还在建的廉租房怎么办?
相关部门的规划是,已建和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剩余住房按公租房统一分配。
统一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但这不会是“一刀切”
众所周知,廉租房和公租房虽然都是出租屋,但是租金是不一样的。通知称,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合并后,将统一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给予级差租金或适当补贴。
合并不是大家想象的“一刀切”的租金。杭州提出,根据原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中实施的租金、租金核减或租金补贴标准,将在合并后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中设定相应标准继续实施,具体事宜由相关部门另行发布。
另外,对于现有的廉租房,杭州也明确表示已经享受了廉租房实物保障,租金水平仍按原租金标准执行;本来廉租房货币补贴的保障对象已经享受了,租房补贴也按原来的标准执行。如果他仍在轮候名单上,他的住房困难将优先分配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仍按原租金标准执行。如果给他货币保障,还会按原标准补贴。
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
可以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申请租赁原住房
部分家庭因收入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但也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以前当事人要办理两个手续,一个是廉租房退出,一个是申请公租房。而且,你申请的公租房肯定不是你以前住的房子。
针对这种情况,《通知》提出,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因户籍、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条件,但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向当地住房和保险部门申请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继续租赁原住房。符合相关减租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减租。
另外,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因户籍、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符合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可以继续租用原住房,并向当地住房和保险部门申请按照最低收入租金标准缴纳租金。符合原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条件的,可以退出租赁住房,按最低收入补贴标准向当地住房和保险部门申请领取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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