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份开始,一旦再次发现房东未按规定执行最终用户价格,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个人资料图片
通过执行租赁水和电费的最终用户价格来结束教育劝说期
东莞作为全省第一个试点城市,从下周开始,对未执行租赁水电最终用户价格的,最高罚款10万元。昨日,记者从东莞物价局获悉上述消息。
投诉集中在发达的城镇街道
为了根除价格投诉的热点问题,东莞市自2013年底起获得广东省物价局批准,成为全省第一个实行租赁水电最终用户价格的城市。
根据试点方案的规定,从2014年1月起,东莞市普通和分表出租房屋的用户实行最终用户价格,普通和分表出租房屋的用户享有同等的用水用电权利。出租屋已实行一户一表的,执行东莞居民水电终端价格;实行总分表用户,一表多户计量,按终端价格计算。
为了方便双方了解新政策和物价检查执法,物价部门还专门制作了出租屋居民水费结算公示表,要求出租人公示收费情况,并按规定样式在出租屋显眼位置明码标价。出租房屋收费凭证应当将水、电等费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分别列出,损耗、分摊等费用不得直接计入水、电费。
东莞市物价局表示,自上述新政策实施以来,出租屋价格咨询和水电收费投诉电话总数有所增加,其中投诉数量与以前持平,双方咨询新政的数量有所增加。从咨询投诉的地域来看,咨询投诉多集中在东城、程楠、长安、虎门等发达城镇和街道的厂区和周边商业区,而谢岗等相对不发达的城镇和街道由于出租屋总量小、出租屋率低,咨询投诉数量几乎为零。
一项特别检查将很快启动
“目前,我们已经进入了教育说服的后半期。从4月份开始,一旦发现出租屋的房东没有明码标价,没有按规定执行最终用户价格,我们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是一味的教育劝说。”
根据试点安排,3月底前,出租屋水电费最终用户价格仍处于教育说服期。在谈到这一时期的乡镇街道检查时,东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科的一位科长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和新万仁的服务管理部门、供电部门、基层社区、村委会一起去了六七个重点乡镇街道进行检查作业。收费没有明确的价格标签,对政策认识不足,这是所有城镇和街道都存在的普遍问题。
孔告诉记者,虽然出租屋电价监管提倡教育说服为主,处罚为辅,但东莞市从未因处罚依据不足而开出租屋电价和电费罚单,但此次东莞试点改变了以往的现状。
他透露,根据相关试点计划,进入4月后,试点教育的说服期即将结束。之后东莞会“认真对待”,坚持教育劝导结合适当处罚。“对于收费明显过高、无法提供资料证明如何分享、拒绝配合调查坚持教学的,价格执法人员会考虑给予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据其介绍,近期物价部门将组织对出租屋水电收费试点项目进行专项调查,对拒不多次变更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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