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死亡博客》后,他跳楼自杀,导致了第一例“人肉搜索”
一位女白领写完《死亡博客》跳楼身亡。《死亡博客》发表后,在舆论上引起轩然大波。
据悉,姜与丈夫于2006年登记结婚。在她有生之年,她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名为“北飞的候鸟”的个人博客,并写了下来。自杀前两个月,她以日记的形式在博客里记录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在博客里贴了一张丈夫和一个案外女子的照片,认为他们关系不正当,婚姻失败。姜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准备好了结束这一切。
姜还在博客日记中显示了丈夫的具体姓名、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2007年12月江自杀前,她告诉一位网友她的博客密码,并委托该网友在12小时后打开博客。2007年12月29日,姜跳楼自杀后,她的网友将自己博客的密码告诉了姐姐姜红,于是姜的博客开通了。
死者丈夫的个人信息曝光后,Daqi.com发表了专题《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的最后日记》。在这个话题中,Daqi.com透露了她丈夫的所有姓名、照片、地址、工作单位和其他身份信息。同时,死者蒋的大学同学张乐军在其注册网站“北飞候鸟”上发表了《哀莫大于心死》等文章;海南天涯虚拟社区网出现了一篇题为《大家好,我是江妍的姐姐》的帖子。帖子发表后,有大量网友留言,对已故丈夫的行为表示羞辱和责骂。
不少网友认为,已故丈夫的“婚外情”行为是促使姜自杀的原因之一;有网友针对死者丈夫发起“人肉搜索”,让部分网友在网上点名死者丈夫;有网友在王家门口的墙上写贴“无良王家”、“逼良为娼”、“血债血偿”等标语。
2008年3月,死者丈夫起诉大齐。com,天涯。com和北飞的候鸟告上法庭,将“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首次推向司法领域,催生了中国首例“人肉搜索”。
死者丈夫一审胜诉。二审法院裁定,该网站不同意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是该网站披露了该事件,相关信息不再保密。没有法律依据,法院拒绝受理。并责令三家网站删除三篇侵权文章及相关照片,责令三家网站道歉,并酌情责令赔偿。
“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判决结果提醒广大网民: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法律保护个人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不受非法侵害,互联网上的个人隐私也受到法律保护。公民必须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言论自由,以避免因自身不当行为侵犯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良后果。
提醒网友行使言论自由权时不要侵犯他人隐私。如果他们超越了法律的底线,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生命法小知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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