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地,我成了一个不诚实的人,背负了上百万的巨额债务。两年来每天翻来覆去,家庭工作受到很大影响。谢谢你的监督,帮我们洗清冤屈。”近日,李前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对此案的处理。
2017年4月的某一天,李突然收到一份判决书,其中赫然写明:李与妻子姚对襄阳某精工公司判决的最高额为1100万元的应付款承担连带责任。这提醒他,不久前法院开庭时通知过他,但他觉得与自己无关,没有去。可是,你和你老婆现在怎么可能成为债务人呢?李感到困惑。
原来,李夫妇已“签订”《汉口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李夫妇及其他人对汉口银行襄阳支行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9日为襄阳一家精密公司发生的融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个合同是干什么的。”李觉得委屈。很快,李家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他和妻子都被列为不诚实的人。生活的不便和心理压力让这对夫妇很不舒服。
2018年8月3日,在律师的建议下,绝望的李向樊城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申请书指出,一审法院未以传票方式传唤申请人,导致申请人缺席判决,申请人未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导致程序性违规,事实认定错误。
樊城区检察院检察员在受理案件后,认真审查案卷并进行认真比对,发现《保证合同》扫描件中李夫妇的签名笔迹不是同一人所写;李签名笔迹中的红色指纹不是李留下的。
因此,2018年11月1日,樊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12月6日,地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重审此案。经审理,本院撤销原审判决三、四项,将原审判决变更为二被告、四公司承担最高应付金额1100万元以内的连带责任,李夫妇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
1.《襄阳市樊城区法院 襄阳樊城:依法纠正一起民事错误判决》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襄阳市樊城区法院 襄阳樊城:依法纠正一起民事错误判决》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1589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