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租船人,租船人,
大家一定很熟悉吧!
每月定期收房租,
清闲生活是有固定收入的。
感觉是人生赢家!
其实不是!
每个人都羡慕租船人的生活,
除了收房租,
你所承担的责任,
但是一点都不容易!
如果你不小心,你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1月19日上午7时,警方发现容桂某工业园区4号员工宿舍楼出租给多家企业作为员工宿舍,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未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暂住人员信息,造成责任不清、管理混乱等问题。
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接到这一信息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园区4号楼2010年备案为员工宿舍,2013年起改造为物业出租。190间全部转租给8家企业作为员工宿舍。
园区管理部门既没有自行登记人员的信息,也没有督促承租人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导致很多流动人口没有登记备案,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
2月1日,顺德区公安局依据《公安部治安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对其单位未履行出租屋治安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
租房子确实能获得经济效益,
但是如果忽视出租屋的安全管理,
未及时登记租户信息,
一旦出租屋里有罪犯,
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房东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房东和房客都应该遵守这些规定。租房时,房主需要持房产证或权属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租房合同、租客身份证复印件到辖区派出所登记。不按规定到派出所登记,违反《出租屋治安管理条例》的,依法处罚。
那么,租房有什么规定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的;
2、未办理租赁房屋登记或未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致使出租房屋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的;
4.介绍或庇护卖淫;
5.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赌博提供出租房屋的;
6.出租人知道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7.出租人知道他是罪犯,向他提供出租屋帮助他逃跑或者给他提供虚假证明。
房客,房客,
你拿到了吗?
资料来源:顺德警方,容桂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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