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工岗位竞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深化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岗位竞争的有效推进,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和《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赛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个

指导思想

瑞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竞赛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有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开展竞争上岗,在教职工中形成艰苦奋斗、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激发全市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瑞金教育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竞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制定量化评分办法,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学历等相关条件,实行“六公开一监督”,即公开政策条件、公开竞聘工作计划、公开拟聘岗位数量、公开竞聘候选人资格和业绩结果、公开量化评分结果、公开晋升推荐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工作。

成立瑞金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工就业竞争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部门、基础教育部门、教研室、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竞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任命。

学校成立相应的就业竞争工作组,其成员由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代表、教育局宝祥挂点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乡镇小学或学校就业的具体组织实施。

架支柱

教育系统和机构人员的岗位类别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岗位和地面服务技能岗位。

1 .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从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工作。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共13个等级。高级岗位一到四个;副高级职务为五至七个;中级岗位八到十个;初级岗位从11级到13级,其中13级为会员级岗位。

2.工人和工人技能岗位是指负责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支持和服务的工作。包括技术工种和普通工种,其中技术工种分为一到五个等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普通工人不分级。

岗位设置的数量结构。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考核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级别控制标准的通知》和《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级别控制标准的通知》,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工情况, 具体岗位等级数量以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核定的岗位数量为准。

师德。有《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实施办法》所列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违反学校工作安排,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5分。

出勤。按照学校建立的考勤制度,根据考核结果打分,每学期各占0.5分。

套路。根据教职工定期工作考核结果,每学期0.5分。

位置。担任过班主任的老师,在班主任任期内每学期得0.5分。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工作量符合市教育局《瑞金市教育系统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每学期0.5分。如果您有多个工作,请不要重复计算。

工作量。学校各项工作的工作量由学校评估计划规定,每学期占0.5分。

教育教学质量。每所学校制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计划,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或教师代表大会通过。根据教育教学评估结果打分。交换轮岗人员在交换轮岗期间,根据交换轮岗学校讲授的教育教学考核结果,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说明: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下列学习人员、中心会计、已批准的产假人员、本系统借调人员、新调入人员的常规及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在本单位同级竞争同一职位人员的平均分进行评分。被批准事假、病假的,以及不在本单位工作时借用其他系统的,常规及教育教学质量均得18分。

绩效结果评分标准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四级、七级、十级、四级、七级、六级、十级、九级的竞赛从取得现行资格当年的1月1日起计算,其他人员晋升为同级一级的,从聘用现行职务等级当年的当月起计算。

量化标准说明

1.累计评分:绩效成绩量化标准中每一项的备注中可以累计得分的,累计次数不得超过2次,最高荣誉分只能计算3次。当荣誉有多个等级时,标准分取最高值,根据相应等级的数量加加分。比如一个老师得了一个省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市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县二等奖。教师评分如下:标准分5分,累计分2分加1分,共8分,其他2个奖项不评分。

2.在本标准中,“市级”是指“设区的市”,“县级”是指“县、县级市、区”,“乡级”是指乡镇党委、政府,“校级”是指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和市属学校。

3.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教育教学综合荣誉。下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标准分数计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综合荣誉,按相应类别党委、政府表彰的标准分数减2分计分;其他荣誉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等部门共同表彰,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减半奖励。

4.非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不予评分;各类短期培训班,荣誉不计分;各种培训课程获得的培训证书不予评分。

5.教育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获奖。在同一个比赛中,很多同学获奖不加数量分;同年同级别同类型比赛将以最高值计分;同一年度同一类别的奖项,得分最高。导师和学生获得的导师奖将按照同级最低标准计分。

6.名师工作室和名师校长工作室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名师、校长是指由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职称。名师还包括省市级学术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省级特级教师、赣州市政府表彰的教师职称及以上。名师不包括市内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被视为市级名师。

7.编译测试集不属于测试生命系统。

8.如果论文是以合作作者的身份发表的,只有第一作者会评分,论文可以从中国知网、万芳数据或VIP中检索。论文发表的期刊要有CN和ISSN序号。

9.非政府组织发起的项目不被承认。

10.编写的教材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列入中小学图书目录。

11.非教育主管部门以营利为目的举办的讲座、示范班不予认可。

12.参加“三区”教学的教师,在职称竞赛中可享受一次性加分。根据教学期间每学期的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成绩分别加1分、0.75分、0.5分;任教一个学年以上的,取第一学年的考核结果得分,封顶2分。

工作量要求描述

1.从2019年1月起,所有需要参加职称评审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教师,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2.职称评定或职务等级晋升需提供由原校长和教务处主任签字并由学校盖章的班级分班表、课程表、过程管理检查记录、常规考核结果和教师本人备课书。请保留每个学校和我自己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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