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关于允许从老挝进口西瓜的公告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业林业部关于老挝西瓜出口中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进口符合检疫要求的老挝西瓜。现公布进口老挝西瓜的植物检疫要求。
附件:进口老挝西瓜植物检疫要求
2019年7月4日
附加
老挝进口西瓜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业和林业部关于老挝对华出口西瓜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入中国的货物
鲜西瓜,学名西瓜,英文名西瓜。
第三,允许的原产地
老挝的西瓜产区。
四、允许种植基地、包装厂
出口到中国的西瓜种植基地和包装厂必须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业和林业部备案,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和MAF海关总署批准注册。MAF将在每年出口季节之前向GACC提供记录清单,可在GACC网站上查询。
V.有关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
1.螺旋粉虱;;
2.瓜实蝇;
3.橘小实蝇;
4.番木瓜实蝇;番木瓜实蝇;
5.橘小实蝇tau;
6.橘小实蝇透明带;
7.黄瓜枝孢霉;
8.嗜酸乳杆菌燕麦亚种。瓜氨酸,Willems et al .
9.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
不及物动词出口前要求
种植基地管理。
1.在MAF的监督和指导下,出口中国的西瓜种植基地和包装厂应采取系统、全面的病虫害防治措施,包括疫情监测、防控、后期处理等。,以避免和尽量减少出口到中国的西瓜出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害虫,并保持产地良好的植物卫生。
2.MAF应监督和管理西瓜上农药的使用,并定期进行农药残留检测,以确保符合中国的安全和健康要求。MAF应逐步推广“良好农业规范”管理。
3.所有注册的种植基地必须保持有害生物的监测和控制记录,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这些记录。控制记录应包括详细信息,如生长季节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和使用浓度。
包装厂管理。
1.西瓜的加工、包装和运输应在MAF官方检疫监督下进行。
2.在包装过程中,西瓜必须经过剔除、采摘和分级,以确保不含昆虫、螨虫、腐烂的水果、树枝、树叶、根和土壤。
3.出口中国的西瓜包装场所和包装过程应保持清洁,防止有害生物感染。已经完成加工和包装程序的西瓜必须分开存放。
包装要求。
1.出口中国的西瓜包装盒应是新的,不受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如果需要散装运输,不得使用可能携带有害生物的植物铺垫材料,如稻草。
2.出口到中国的西瓜包装箱应标明“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信息,以及水果种类、产地、种植基地和包装工厂的名称或记录编号。
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求。
对于通过检疫的西瓜,MAF将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的记录代码。并填写以下补充声明“同意书符合《老挝向中国出口流域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要求,不含土壤和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七、入境检验检疫和不合格处理
西瓜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下列要求实施检疫。
相关证书和标志的验证。
1.检查进口水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检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第六条第项的要求。
3.检查包装箱上的标签是否符合第六条第项的要求。
入境检验检疫。
1.出口到中国的西瓜将被允许从GACC批准进口水果的所有港口进口。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水果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的,允许进境。
不合格的处理。
1.如果是从未注册的种植基地或包装厂发现的,该批西瓜不得进口。
2.如发现中国关注的活体检疫性有害生物,将对货物进行退货、销毁或检疫。同时,GACC将立即通知MAF,要求暂停相关种植基地向中国出口西瓜的注册资格,直至整个项目酌情暂停。GACC将评估MAF采取的改进措施,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这些措施。
3.如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该货物将被退回、销毁或检疫。GACC将立即通知MAF,MAF将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并实施相应的改进措施。
八、符合性审查和预习
在项目的第一年,GACC将派检疫官员到老挝进行预检验,监督和审查西瓜出口种植基地和包装厂的管理,害虫监测和防治计划的实施,并对出口到中国的西瓜进行预检验。如果发现与中国有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货物将不予出口或采取补救措施。
九.回顾性审查
根据老挝西瓜疫情动态和截获情况,GACC将继续开展进一步风险评估,并与MAF协商调整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关检疫措施。
为确保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要求的有效实施,GACC将在交易开始后每五年审查一次西瓜检验检疫要求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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